不良資產收購公司合法嗎_不良債權置換是否合法?
特邀律師
不知道提問者欠了銀行多少錢,據我所了解的情況,應該最多幾十萬吧,達不到百萬。
這說明你的欠債只是銀行眾多不良資產中的普通一員,單獨起訴你是非常不劃算的。
銀行是金融服務機構,本身沒有服務之外的職能,就連催收也只能通過專員打打電話,這就是銀行自身的極限了。
題主一定接到過銀行催收的電話,但仍然沒有償還,如果不通過第三方來委托現場催收,銀行可以自己操作的就只有兩種選擇,一是司法途徑,二是不良資產打包轉讓。
先來說第一個途徑。要知道向法院起訴的話,銀行首先要付出巨大的時間成本,因為民事訴訟的周期非常難說,法院每天就那一點業務能力,堆積的案件如山,不知道要排到什么時候,銀行等不起。而司法過程當中也存在各種費用成本,相對于你所欠的那點債務來說,付出這些成本可能很不合算。再加上隱性的人力成本,起訴你總得寫起訴書吧,得安排專人負責出庭吧,這都是銀行要顧慮的。最后如果下達司法判決后,你仍然不還款,銀行還得申請強制執行,那又是一筆費用。所以案件金額太小的話,司法途徑不會是銀行的首選。金額大了,采取司法途徑才是有性價比的。
再來說第二個途徑。處置不良資產一直都是銀行最后才會采取的手段,當銀行通過各種渠道和方法了解到你確確實實短期沒有能力還款,而銀行的不良率越來越高時,為了符合監管規定,降低不良率,銀行就會考慮將不良資產打包折價轉讓給各種資產管理公司,以求不良出表,計提損失,就算翻篇了,后面的事跟銀行再無關系。資產管理公司則是有催收團隊的,在以很低的折扣價格買到你的欠債資產之后,不會像銀行那樣坐等你主動還款,而是會采取各種手段來讓你感受到壓力,不得不選擇還款。只要有買入價格之上的還款額,資產管理公司就算賺了,還得越多,賺得越多,動力十足。
那么在采取以上兩種選擇之前,銀行還是希望以較低的成本換來你的債務償還的,那就只能委托外部催收公司(題目所稱的要賬公司)來幫忙催收,催回來后給予一定比例的提成。這樣一來,銀行的責任就與催收公司隔離了,一旦出現暴力催收的話,也是催收公司的責任,因為銀行只是委托催收,并沒有要求采取暴力手段。
綜上來說,法律并未規定銀行不能委托外部公司進行催收,法無禁止即可行,這也沒有什么不合理的,誰叫你欠債不還了呢。你要是能頂得住催收的各種壓力,也算你有本事,但是也要想想成為老賴的后果,國家正在逐漸擠壓老賴的生存空間,影響到的可不只是你自己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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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
根據我的了解,當前不良資產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是折扣收益。
現在銀行貸款的抵押物實際價值通常遠遠超過貸款額度,抵押率在30%-70%之間,抵押物多為房屋、土地、林權等。因為抵押在銀行,這些資產的管理、運行狀況銀行會及時介入,所以抵押物的質量都比較高。
不良資產處置公司接手不良資產,收回來的主要是債權或抵押物。如何處置才能盈利呢?
舉個例子,如果是債權的話,不資產公司兩折買回來了,去跟債務人談判,說你全額還不起就還五成吧,還了五成那我就給你解除債務關系,這樣債務人少還了一半的錢,賺了。資產管理公司兩成的成本買回來,收回來五成,賺了三成;如果是抵押物,可以還錢之后解除抵押,又或者申請法院查封了之后公開拍賣,拍賣所得減去收購不良資產的成本就是資產管理公司賺的。
第二種是資產增值。
有些資產包含了有價證券、固定資產,都有著較大的價值增值的空間,不良資產管理公司買回來,可以整合包裝重新推向市場,或者耐心等待資產價格趨勢變化,都能獲得可觀的盈利。
現在很多不良資產管理公司的做法其實很簡單,就是低買高賣,逆周期接盤,在經濟下行時大量低價收購,經濟好轉資產開始增值時轉手賣掉。當然,這種公司一般實力非常雄厚,不然也扛不住,等不到資產增值自己就先關門了。
第三種是整合收益。
一些不良資產管理公司買入資產后,會迅速進行資產重組,比如注資、引入第三方或債務折扣變現、債權置換、債權轉股權等。有的還會對對資產以及附屬經營團隊進行大刀闊斧的整合,提升資產價值,謀取最大增值效應。
不良資產處置雖然有巨大的利潤空間,但進入門檻相對較高,風險也很大,個人投資者不建議輕易涉足其中。
因為與不良資產處置業內人士接觸較多,對不良資產的盈利模式較為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我國AMC機構對于不良資產的處置模式主要包括收購處置、收購重組和債轉股業務,這類模式均屬于傳統處置類模式。隨著行業的發展,又衍生出了資產證券化、互聯網平臺處置等創新業務模式。據銀保監會所披露的信息顯示,2020年,我國將加大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全年預計銀行業要處置3.4萬億元,且2021年的處置力度還將加大,因更多的貸款延期問題將在2021年暴露,可見未來不良資產處置需求仍將不斷增長。
1、“傳統+創新”處置模式共發展
不良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其中,AMC(資產管理公司)是行業主要參與者。
我國AMC機構對于不良資產的處置模式主要包括收購處置、收購重組和債轉股業務,這類模式均屬于傳統處置類模式。由于我國經濟轉型和資產荒等形勢的需求,隨著行業的發展,又衍生出了資產證券化、互聯網平臺處置等創新業務模式:
2、收購處置類、債轉股類業務實現了正增長
不良資產的收購處置類業務模式,即AMC公司通過公開競標或協議轉讓等方式承接上游企業的不良資產債權,該模式下的不良資產主要來源為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收購后AMC公司對不良資產再進行處置。
以上市公司-中國華融和中國信達為例。2018-2019年,兩家公司不良資產收購處置業務的營業收入有所上升,2019年共實現營收236.61億元,其中,中國華融實現營收99.64億元,中國信達實現營收136.98億元;2020年上半年,兩家公司收購處置業務共實現營收106.53億元。
而收購重組類業務模式,即AMC公司在向債權企業獲得債權的同時,與債務企業間達成重組協議,在此模式中,AMC公司、債權人和債務人達成三方協議,AMC公司通過債務重組提高不良資產價值,以此獲得收益。
仍以上市公司-中國華融和中國信達為例。2018-2019年,與收購處置模式穩增長不同,近幾年兩家公司收購重組模式業務收入增速趨緩、增長動能不足。2019年共實現營收508.53億元,其中,中國華融實現營收344.5億元,中國信達實現營收164.03億元;2020年上半年,兩家公司收購重組業務共實現營收258.8億元。
債轉股模式中,AMC公司是否能有效提升債轉股資產的證券化率,推動未來上市資產價格以及提升未上市資產評估價值,將決定AMC在債轉股業務中是否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以上市公司:中國華融和中國信達為例分析。2018-2019年,兩家公司的債轉股資產盈利均實現了小幅增長,主要受益來自于債轉股的處置收益。2019年,中國華融和中國信達的債轉股處置收益分別為18.4億元和74.63億元,合計達93.03億元。
綜上分析,2018-2019年,在傳統型處置模式下,全國性AMC機構在收購處置類業務和債轉股處置類業務均實現了正增長。
3、不良資產處置需求仍將不斷增長
據銀保監會所披露的信息顯示,2020年,我國將加大對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全年預計銀行業要處置3.4萬億元,且2021年的處置力度還將加大,因更多的貸款延期問題將在2021年暴露。因此,銀保監會表示未來將督促銀行做實資產分類,真實暴露不良,足額計提撥備,加快處置速度,央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0)》也表示,將支持中小金融機構多渠道補充資本、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增強金融機構穩健性。
綜上,考慮到未來我國監管部門對于金融業不良資產的認定及處置趨嚴、受疫情影響的不良貸款規模增加,前瞻預計,2021年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處置規模仍將保持40%左右的增速,達4.8萬億元;隨后處置規模增速將逐步趨緩,至2025年,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處置規模將達9萬億元。
—— 以上數據及分析均來自于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不良資產處置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你都說了網貸公司已經把債權轉讓給催收公司了,表示你已經知道了這個事情,也就意味著題主現在的債主是催收公司了,你還覺得他不能起訴你嗎?
催收公司確實不是好東西,但人家也是根據公司法成立的正規主體。就像騰訊公司搞了那么多游戲賺青少年的錢,被很多人認為不是好東西,但沒人會認為騰訊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看這個問題時,我們還是要以法律的角度來對待。根據我國民事法律相關規定,債權債務是能夠轉移的,只是要經過一定的程序。
就轉移債務來說,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才會有效。比如,你欠了張三10萬元,李四和你關系很好愿意接受你的債務,你們之間達成了協議,決定由李四替你還債。但你的債務仍然沒有轉移,因為沒有經過張三的同意,你和李四得先去征求張三的意見。如果張三覺得李四比你靠譜多了、同意轉移,那從張三點頭開始你就不再欠他錢了,今后就變成李四欠張三10萬元。但如果張三覺得李四比你還窮,不同意的話,哪怕你和李四兩人商量的再好也沒用,張三仍然可以要求你來還錢,你不還就上法院告你。
看清楚,上面講的是債務的轉移,下面來說債權的轉移。債權的轉移比債務轉移簡單多了,債權人只要通知一下債務人就可以了。重點是通知一下就行,不是取得債務人的同意。比如,這次是你借給張三10萬元,你是債權人、張三是債務人。你的好朋友李四送了一輛奧迪車給你,你很開心,作為回禮,你把收回張三欠款的權利送給了李四。這樣一來,張三就不再欠你的錢而是欠李四的錢了。而這一債權轉讓行為發生效力的關鍵是只要你通知、告知一下張三,和他說以后你不欠我錢了,等到期后把10萬元還給李四。那不論張三同意與否,只要你和他說過了立馬就生效。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網貸公司借錢給題主,題主是債務人、網貸公司是債權人。現在債權人網貸公司把債權轉移給了第三方,也就是催債公司。這不需要經過作為債務人的題主同意,只要通知題主后網貸公司立馬退出債權債務關系,由催收公司成為新的債權人,題主還是債務人。如果題主不還錢給新的債權人,也就是催收公司的話,那他當然可以去法院起訴你咯。
當然,題主可以和法院說網貸公司轉移債權時沒有通知自己,所以債權轉移不生效。沒錯,如果網貸公司沒有給你發短信或者微信或者打電話告訴你債權轉移了的話,題主的抗辯有效。但問題是這樣做其實也沒有多大意義,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網貸公司可以很容易地補一個通知手續就行了,甚至就當著法官的面口頭告知你債權從現在開始轉移給了催收公司,這樣還剩了他的短信或電話費。催收公司只要重新去法院立案就行了,這下題主也就沒有任何抗辯理由了。更可況從題主的表述來看,網貸公司大概率之前已經通知過題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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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靂:國內90年代為解決四大銀行的不良資產問題,就成立了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為東方、長城、華融、信達,主要業務就是“收購、受托經營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對不良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債權轉股權,對股權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等等,所以針對合法性是沒問題的,對于現如今國家金融政策收縮,很多金融投資公司都資金緊張,破產的很多,對于這些企業擁有的資產,債權人可以通過債權置換股權,債權置換資產等方式經過各種途徑對債權進行重整,盤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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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只負責貸款,不管經營,一旦違約,就是壞賬。
但在同行看來,只要經過一些注資、運作,可能變成好的資產。比如同一街的飯店,有些賺錢,有些虧錢。虧錢的就是不良資產,這時好的就可以收購虧錢的:1、可以擴大經營規模,提高份額。
2、還可以獲得一些資產,門店、用具等。
3、還可以獲得以前的客戶。這樣經過運作,虧錢。的也可以變成賺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