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_訴訟時效過了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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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書面得知之日起計算,失效喪失訴訟權利,不受法律保護,但不影響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后,查明無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情況,判決駁回訴訟請求;或支持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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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超過訴訟時效怎么辦?
通常需要確認借款的期限是否超過了法定的訴訟時效,也就是說需要區分借款合同中有沒有約定還款時間。
如果約定還款時間的情況下,根據現行《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也就是說超過還款時間三年后才能算作超過訴訟時效。
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話,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自你方要求對方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才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如果借款超過訴訟時效的話并不代表該筆債務沒有權利要求對方償還,只是通過訴訟方式情況下,對方抗辯超過訴訟時效的話,法院不會支持你方的訴求。
一般實務中,都會采用訴訟時效中斷的方式來讓該筆債務繼續生效。
二、訴訟時效中斷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具體情形主要有:
一、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申請支付令
二、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
三、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
四、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
五、申請強制執行
六、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
七、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八、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九、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
十、債權轉讓的,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十一、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
結合上述多種情形來說,一般出借人可以通過書面的形式向對方確認還款時間或者書面做出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方式讓該筆債務發生訴訟時效中斷,進而達到債務未超過法定訴訟時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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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的那些事兒!
一、是否真的過期?
起訴期,也就是訴訟時效,你真的了解訴訟時效嗎?什么叫訴訟時效,就是權利受到損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期限,一般為三年。借款的訴訟時效從確定的還款日期起算,未注明還款日期的,從出借人向借款人要求還款的日期計算。
但是,訴訟時效還有中斷的規定,什么是中斷,中斷也就是時效從新開始計算。那么,如果有中斷的事由,訴訟時效從新計算,題主所說的起訴期就未超過。
法律規定的中斷事由有主張權利,就借款來說就是向借款人討要,還有借款人承諾還款也構成訴訟時效中斷,題主難道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間都沒有向借款人討要過嗎?每討要一次,就重新計算。
二、真的過期
如果訴訟時效真的過期,怎么辦?借款人承諾還款的,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又有三年時效。在現實生活中,出借人向借款人討要借款時,借款人推托不還款的最常見理由是沒錢,有錢了還,那么,出借人可借機讓借款人寫承諾還款書,這不時效又回來了。
還有一種情況,時效超期,借款人又不承諾或找不見人,怎么辦?可到法院起訴他,如果他到法院未主張訴訟時效超期,或者他未出庭,法院也會無視訴訟時效超期的,因為民法典總則規定,法院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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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必須走法律程序,3年都沒有還錢,寄希望對方良心發現主動還款的可能性不大,走法律程序還是有要回的可能。前提是對方要有錢,不然就算官司打贏了,法院強制執行,沒錢也辦法。
但是走法律程序的好處是,如果對方不還錢。
第一,對方會變成老賴,黑名單,會被限制高消費。
第二,對方只要卡里有錢,法院都會強制劃撥過來。
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我們來捋一下。
舉個栗子吧,這樣好理解點。
2018年12月12日借的錢,約定還款期限是2019年12月11日。借款周期是1年。那你知道對方不還錢。應該是2019年的12月12日。這個時間往后推3年。2020,2021,2022,2022年12月11日。這個是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如果這3年你都沒有向對方提出要錢,那么法律就不保護你這張借條了。
但是如果你持續要對方要錢,那借條的有效期是20年。這段時間你都沒有向法院主張權利,過了20年,法院就不會受理了。
ps:債務不會消失,只是過了訴訟時效,法律不保護了,無法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樓上的大錯特錯!超過訴訟時效仍起訴的,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等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超過訴訟時效后,當事人喪失了實體上的勝訴權,但其正當的程序性權利必須得到保障。因此,法律規定,法院應當受理。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接下來解釋一下:
一,正常情況,經過復議或者復議不作為的案件起訴期十五天,直接起訴的案件起訴期六個月。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意思是,有證據證明行政相對人知道,或者可以推定其知道。
三,知道的內容包括行政行為內容和訴權,這里分三種情況:
1,既知道內容,也知道訴權,起訴期自知道起六個月。
2,不知道內容,也不知道訴權,起訴期動產五年,不動產二十年,稱為最長起訴期。
3,不知道內容,也不知道訴權,但未過最長起訴期的,自知道內容起一年。
注意,這里沒有兩年或者三年的說法,那是民法的規定。
四,行政訴訟法中的起訴期與民法中的訴訟時效不同。民法中過了訴訟時效,失去的是勝訴權,而行政訴訟法中過了起訴期失去的是訴權,即過了起訴期法院不予受理。
總結一下,行政訴訟法中過了起訴期,司法途徑就走不通了,只能通過行政手段救濟。
首先,建議盡快在訴訟時效內起訴。
其次,如果真的錯過了,還是可以起訴的。
復次,你可以起訴,但是對方有可能會以你錯過了訴訟時效而抗辯,這個時候,法官會審查是否真的過了訴訟時效,如果過了,你就喪失了勝訴權,通俗來講就是你贏不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訴訟時效如果錯過了,還是有辦法去彌補的,這是個訴訟技巧,專業律師都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