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房款一定要監管_二手房買賣房款能不監管嗎?
特邀律師
賣二手房有買家直接全額付款,錢直接打到你私人帳戶上,不走銀行監管流程問是否靠譜。我可以肯定的說二手房交易昰完全可以撇開銀行雙方交易的,只要簽好二手房買賣合同,中介都不需要,一般是先付定金到你賬上。由買方辦好過戶前的稅費,繳稅品種及標準見下表:
買方辦理契稅、增值程、個人所得稅。
①契稅60萬房價9O平米內,繳6000左右,100平米的要繳9000元左右,還得是首套房。
②增值稅2年內房齡房子不劃算要繳5.6%的稅。60萬房評估價要繳3.3元增值稅,IOO萬房子繳5.6萬元。一般過2年再賣。
③個稅100平米房100萬元評估房價要交1萬元個稅。5年后房齡要是唯一住房才免稅,否'則缺一都不能免稅。
三種稅一般在談房子價格時都是以買方繳稅費的。賣方凈得多少要談好。待辦好稅費后你在過戶后付清余款。
你說買方把全款打到你賬上,是求之不得的事,有錢在合同在,有什么不靠譜的呢,放心按程序交易,我們不是賣一套二手房,經歷多次,放心交易不會有錯。
有必要的關于二手房交易選擇非資金監管的風險提示鑒于房產價值較高、交易金額巨大,房產過戶與房款支付存在時間差,若交易雙方選擇非資金監管流程進行二手房交易,可能存在以下風險:買方風險:買方已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房屋在過戶前或在過戶過程中因司法部門查封等原因造成房屋不能過戶,買方不能取得房屋產權。賣方風險:
1、買方貸款購房,房屋已過戶到買方名下,買方銀行貸款審批未能通過、貸款不能發放或貸款審批發放時間過長,賣方拿不到剩余房款。
2、賣方只收到部分房款,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在買方支付剩余房款前或銀行貸款發放前,由于買方原因房屋被司法部門查封,買方無力支付剩余房款,賣方追款困難。為防范交易風險、保障交易資金安全,交易雙方應委托房產管理部門指定的交易保證機構對房產交易資金進行監管。
可以的,但是建議還是做資金監管,因為:1、如果交易雙方不做資金監管,堅持自行交付房款,或將面臨的風險有:賣方無法取得全部房款;買方無法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取得房屋所有權,亦無法追回已支付的房款等。2、在不做資金監管的前提下,當買方全款購房要求提前過戶且尾款延遲支付時,賣方存在極高的風險。比如:如果買方只有極少的自由資金,又想通過購得房屋抵押貸款獲得資金,從而實現滾動購買多套房屋,此舉極容易引起資金鏈斷裂,導致賣方無法收回尾款,同時房屋產權已過戶而失去房屋所有權。3、在不做資金監管的前提下,如果賣方的房子仍有抵押,想用買方的資金(首付款)解除抵押,存在的風險有:第一種可能是賣方將買方的資金挪作它用,導致房子不能如約解除抵押,導致無法順利過戶;第二鐘可能是賣方的房子實際存在多筆抵押,買方支付的資金僅能解決其中部分抵押款,導致房子解除抵押被延遲,對于買方來說輕則延遲交易,重則錢房兩空。
房產從業10年經驗的我來啦!
為了安全啊!安全!
如果不是把錢打入資金監管賬戶,房東或者是中介可能收到錢就跑了,購房者容易錢房兩空!
我建議把購房資金分4此支付,這樣買賣雙方都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 第一次,意向金
付給中介公司,在調查了房屋基本信息、簽訂《不動產買賣意向書》之后支付。
- 第二次,首付款
簽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之后幾天內支付,通過第三方資金監管最安全。
- 第三次,過戶后支付
過戶之后購房者就是房子的產權人了,這時候付現金或者走銀行都行,但一定要交給賣方或者賣方委托的收款人。
- 尾款
一般是房價的10%,不要小看尾款,關系到你的戶口!
如果賣方沒有結清水電煤氣、有線電視、寬帶、物業等費用,或者是沒遷出戶口,就不要輕易支付尾款。
希望大家都買到好房,不要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