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注冊需要條件_注冊房地產公司有哪些條件?
特邀律師
房地產開發必須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按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實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還應當執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的一個月內,應當到登記機關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期開發房地產的,分期投資額應當與項目規模相適應,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按期投入資金,用于項目建設。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注冊房地產經紀機構(即房地產中介公司)需要滿足一下條件: (1)注冊資本20萬元以上,由專職房地產經紀人或經紀人協理出資; (2)具有1名以上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并登記注冊的專職房地產經紀人和2名以上取得經紀執業人員資格的人員,2名以上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證書》并登記注冊的專職房地產經紀人協理; (3)固定辦公場地50平方米以上。
第一部分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準備工作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托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并制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并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 行政審批部分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根據相關規定,注冊房地產公司須具備下列條件: 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一千萬元(有的小城市可能低些); 有四名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房地產、建筑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兩名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有按市場價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經營場所;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