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注冊資本要求_申請房地產開發資質條件?
特邀律師
開一家房地產公司,對注冊資金是由要求的,其注冊資金要在100萬元以上。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五條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筑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對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條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規定。
不需要。房地產開發公司不需要實繳出資的。具體法律法規如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7號)1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商業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3外資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5信托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6財務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7金融租賃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8汽車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9消費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10貨幣經紀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11村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12貸款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13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14農村資金互助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15證券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16期貨公司《期貨交易管理條例》17基金管理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18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19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外資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21直銷企業《直銷管理條例》22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23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24勞務派遣企業《2013年10月25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25典當行《2013年10月25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26保險資產管理公司《2013年10月25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27小額貸款公司《2013年10月25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具體可以參考建設部的網站關于開發商資質的規定: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沒有直接聯系,但是有一定規律。一般項目比較大,需要的開發商相應的資質也高,資質和注冊資本有直接關系,資質低的公司可以開發的項目有限制,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1、一級資質房地產開發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5條)2、二級資質房地產開發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5條)3、三級資質房地產開發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5條)4、四級資質房地產開發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5條)
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辦理要有以下幾個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5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條件分為一、二、三、四四個資質等級。各資質等級企業的條件如下:
(一)一、二、三、四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2000萬元、800萬元、300萬元;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 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20人、10人、5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10人、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 4人、3人、2人。
1、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一級要求5年以上、二級3年以上、三級2年以上、四級1年以上;
2、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15萬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四級資質要求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1年上;
3、一級連續5年、二級3年、三級2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四級資質要求已竣工和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0;
4、一、二級資質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1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5、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6、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7、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二)申請一、二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由縣、市建設局逐級審查后,送省建設廳審批。
二、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文件到房地產業管理科備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二)企業章程;(三)驗資證明;(四)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五)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和勞動合同;(六)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認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備案申請后30日內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暫定資質證書》。《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1年。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可以視企業經營情況延長《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 自領取《暫定資質證書》之日起1年內無開發項目的,《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不得延長。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前1個月內向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其開發經營業績核定相應的資質等級。
四、申請《暫定資質證書》的條件不得低于四級資質企業的條件。
五、臨時聘用或者兼職的管理、技術人員不得計入企業管理、技術人員總數。
六、申請核定資質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三)企業資質負債表和驗資報告;(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經濟、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職稱證件;(五)已開發經營項目的有關證明材料;(六)《住宅質量保證書》以《住宅使用說明書》執行情況報告;(七)其他有關文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