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規定法人類型_民法規定的四類法人是哪些?
特邀律師
北京律師團隊
咨詢不收費,免費提供專屬維權方案!
北京知名律師事務所,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團隊有著深厚的理論知識、豐富的辦案經營、認證負責的職業精神,以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切實維護當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
《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類型有以下幾類:1、企業法人: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2、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社
《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類型有以下幾類:
1、企業法人: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
2、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由于《民法通則》頒布時,我國還沒有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該法沒有規定私營企業法人的類型。
A. 企業法人
D. 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的法人主要有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您好,根據《民法總則》主要分為三種: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以及特別法人。第三章 法 人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二節 營利法人第三節 非營利法人第四節 特別法人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民法通則》第36條規定法人的本質特征包括:
1、法人是社會組織。
2、法人是在法律上能夠作為民事主體的社會組織。
3、法人是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
【版權聲明】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律師投稿,刊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于本網聯系,我們將予以及時更正或刪除。
【在線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