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可以領幾次_失業金可以領取幾回?
特邀律師


失業金一輩子最多領24個月。不分次數,累計最多可領2年。
我先后領了二次失業金,能按企業職工退休嗎?你這是領取的失業保險,能否正常退休主要是看是否繳納了養老保險,只要養老保險繳費達到了規定的繳費年限,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就能按時辦理退休,依法按月領取養老金,這和領了幾次失業保險金是沒有半點關系的。
在我們繳納的五險中,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險和工傷保險,每種保險的用途是不一樣的,你領取了二次失業保險,這是你繳納了失業保險,達到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應該依法享受的待遇,這和你繳納生育險,依法享受生育期間的生育津貼是同樣的道理。同樣如果你繳納醫療保險,即使一年住了一次醫院,依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只要在醫療保險的有效期內,即使住一次醫院和住三次醫院一樣,都是你應該享受的權利。只要繳納了五險,達到五險應當享受的權利范圍,都是繳費者應當享受的權利,這就是我們繳納五險的根本目的。
在五險中,最特殊的就要數職工養老保險了,其他的四險一般繳費后,最長的在一年之內基本上都能享受到,但是養老保險不一樣,養老保險繳費金額是最高的,單位在崗職工總的繳費比例為24%,個人繳費就高達8%;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繳費比例高達20%,劃入個人賬戶的也只有8%;繳費年限也是最長的,要想順利達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最低繳費年限也需要15年,并且還要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所以要想按照企業職工退休,只要養老保險達到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就能按照企業職工的規定來辦理退休。
你先后領取過兩次失業保險金,說明你以前是屬于企業職工,因為靈活就業人員是不能繳納失業保險的,如果第二次失業后,你又在企業上班,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其中女職工在50歲就可以辦理退休,這是企業女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退休最根本的差別;如果你第二次領取失業保險金后,沒有再就業,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其中在企業繳費年限超過10年,如果你是企業女職工,仍然可以享受50歲的辦理退休的條件,如果在企業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只能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女性的退休年齡,即55歲辦理退休;如果你第二次失業以后,即沒有重新就業,也沒有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即使你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也是無法辦理退休的。
總之,你先后領了二次失業保險金,并不是影響你能否按照企業職工退休的因素,而是取決于你是否繳納了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是否達到企業職工退休的條件和繳費年限,這和你領取二次失業保險金是沒有必然聯系的。
失業金一生能領幾次沒有限制,滿足條件就能領取。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按可以提前的月份計算。如果你交了10年,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只要這24個月你沒領取完,那么就可以繼續領取。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失業保險一生可以領取,最多不超過三次,但是在每一次領取失業保險的過程中,都需要具備相同的條件才可以正常的領取,如果說你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那么就不能夠正常的領取。我們都知道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同時要符合兩個條件,第1個條件就是非因本人意愿離開工作崗位,第2個條件就是參保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達到一周年以上。
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可以正常的領取失業金的待遇,失業金待遇是要根據你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的長短來決定,比方說你已經領取了一次失業保險,那么你的這個失業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就要從頭開始計算,繳費年限達到一定的年限,那么就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了。
一個人終身可以領取三次,但是在每一次領取完成失業金以后,自己的失業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都會要重新計算,在達到一周年以上的一個繳費年限的時候才會領取到失業金的待遇,所以說雖然自己可能之前享受過失業金的待遇,但是今后如果還是公司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的話,那么是可以繼續領取失業金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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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其本人累計繳費時間長短的不同,劃分為三個檔次: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最長能夠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條例》中關于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的規定,不能理解為繳費時間達到上述要求的失業人員都能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在具體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檔次內,根據失業人員繳費時間的長短,相應拉開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