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失業金當月能領嗎_失業金當月辦理能拿到嗎?
特邀律師
失業金當辦理拿不到,要到下一個月可以到帳。
辦理失業金是在申領當月開始享受的。
比較特殊的是當月解除當月申領應該從下月開始享受(比如五月份解除勞動關系單位已經把當月保費繳納了,那么從六月開始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是否一定會斷交?
養老保險是不會的。因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轉為自由職業者身份是可以自己進行繳費的。而醫保方面失業金中含代繳醫療保險費一般也不會存在斷交。
建議在辦理失業金時確認好待遇開始時間 與如果涉及醫保斷交的情況建議與當地醫療保險局確認一下該怎么辦。
多說一句現在全國很多省份應該已經落實人社部要求的網上申請失業金,所以可以留意一下您所在的地市能否實現,避免多次跑動。
可以的,因為申領的當月入職,入職公司也不會當月給員工買社保的,一般公司要給員工一個適應期,過了適應期才會給員工買社保的
失業金按辦理完失業登記時當地最低工資80%發放
領取失業金條件: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以上,單位解雇并且辦理失業備案,本人離職60天內去社保局辦理完失業登記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辭職以后必須當月辦理才能夠領取失業保險嗎?首先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如果說是你自己主動申請辭職的,那么是不具備領取失業金條件的,必須是由企業單位單方面解除你個人的勞動合同,那么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
同時辦理失業保險并不是由個人去申請辦理,而是由企業單位來給你申請辦理,也就是說確實是因為企業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企業單位是需要出具相應的證明,這種情況下你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失業金的待遇是根據你失業保險的參保年限來決定的,只有在累計繳費年限一周年以上,那么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當然你的這個累積繳費年限在10周年以上的話,那么你就可以最長領取失業保險,不超過24個月。
所以說失業金的待遇并不是說自己辭職以后就可以領取,而是必須由企業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所以說這種情況,實際上你個人提出辭職以后,那么基本上是獲得不了什么失業金待遇的。
感謝閱讀,請教我的關注。
離職過后就可以申領失業金,只要你符合申領的條件,正常情況下當月申領,下月領取,一個月后就可以領了
當月辭退,下月領取辦理失業證:確定身份。失業人員要取得原工作單位發給的能證明其失業的證明材料。對因履行勞動合同或辭退、除名、開除等發生爭議的,應取得勞動爭議仲裁決定書或法院的判決書等。1999年1月22日國務院頒發的《失業保險條例》第16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失業登記。《失業保險條例》第16條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辦理失業登記的手續一般要求是:區(縣)勞動局失業保險機構接到失業人員檔案后,依據其檔案記載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核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及標準;失業人員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天以內,必須到本人戶口所在縣市區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登記。辦理失業登記時應攜帶下列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張;本人失業前所在單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失業職工從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業證》、《居民身份證》,到本人戶口所在城鎮勞動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不到 失業金是后發放,就是這個月辦理完下月發,但是下月發的是你這個月的失業金 而且每月要記得去社保所簽到,不然失業金就停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