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經濟補償如何計算_企業裁員經濟補償計算辦法?
特邀律師
如果單位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被裁員,補償金應該是工作年限×員工之前12個月的稅前總收入的平均數(這里包含基本工資獎金補貼還有你說的年終獎,高溫補貼還有什么節日費等等的收入),工作年限不足半年按照半年計算,半年以上不到一年按照一年計算。 如果單位不是一個月提前通知員工,那么除了剛才說的之外,還要另外加上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做為代通知金。ps 如果月工資在5、6000以內的,這些補償金一般是不到金額不用繳稅的。
進行經濟性裁員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性裁員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四十一條規定的程序性要件和實體性要件,否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應為職工本人在本單位前十二個月的稅前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公司裁員經濟補償金是怎樣計算的? 具體計算方法為:經濟補償金=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X工作年限。 根 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依照 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而裁員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而裁員的;企業轉 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其 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 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 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 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你好,你們公司要裁員,你目前月薪稅前1萬,如果你被裁掉的話,能獲得多少經濟補償主要取決三個條件,如下。
一是你在該公司干了多長時間?因為裁員補償是按照工作時間長短來核算的,總的原則就是干的時間越長,你的補償就越多,反之就相對較少。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簡言之就是干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干了不足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干了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補償一個月。比如你干了2年3個月,那么按規定應該補償你2.5個月的工資。你具體補償多長時間,由于你沒有說明,那就需要你自己根據補償規定計算了。
二是你的工資是高于還是低于你們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你的月工資高于你們公司所在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三倍的,你最多可以獲得12個月的經濟補償,哪怕你在一個公司干了30年最多也只能拿12個月的補償;反之,你的月工資低于你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就按照你干了多少年拿多少個月的補償算。
三是離你最近的這12個月工資是否都是1萬?如果你最近的12個月都是月薪1萬,那么你拿的經濟補償就比較高一些;如果你最近的12個月工資不全是1萬,比如前三個月是5000,后六個月是8000,再后來的三個月工資才漲到1萬,那么你拿到的經濟補償就偏低一點。因為《勞動合同法》里面明確規定,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的12個月平均工資。所以,具體到你這,如若你被裁前12個月的月薪都是1萬,那么你的平均工資就是1萬,按這個數計算;如果按我上面舉的例子,最前3個月是月薪5000,中間6個月是8000,后3個月才是1萬,那么你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5000×3+8000×6+10000×3)÷12=7750。看到沒,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薪不同,中間的差距還是挺大的。這是核算經濟補償的月工資基數,基數越大,你拿的就越多。你目前的月薪為1萬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前12個月的月薪是否都為1萬?這個你也沒有明說,我也只好舉例說清楚,方便你自己進行分析計算。
另外,裁員的經濟補償是按照應得工資來計算平均工資的,也就是按你的稅前工資計算的。這一點也要心里清楚,免得公司給你少算了。
好了,你的這個問題我已經說的很明確了,你就按照我上面說的那三點進行計算,就大概能知道你具體能拿多少補償了。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你好,我看了你的問題和描述,可以斷定,你們公司的裁員一定是非法裁員,那么這種裁員就按照經濟補償的二倍支付你們賠償金,也就是大家通常講的2N賠償。(N為工作年限)
不過你們員工遭遇了困難,公司想裁員,但又不想給你們補償,所以公司就跟你們玩一些手段,想把你們逼走。這樣的話,對你員工來說確實確實不好應對,但也不是沒有方法。我就針對你的情況,說點應對策略吧。
第一點就是先要忍住,挺住,不能被公司給你們整幾個麻煩,就把你們給逼走了。只要公司不動你的工資,不動你的崗位,不動你的工作量,公司找你們麻煩,只能忍著,絕不能走。
第二點就是在忍著的這段時間內,趕緊收集維權的相關證據。包括公司給你們找了什么麻煩,是怎么為難你們的,這些麻煩有沒有違反勞動合同約定和法律相關規定;還包括你們員工的勞動合同(如果你們沒有勞動合同,那還要收集諸如考勤、工牌工服、工資條、社保繳費記錄、銀行工資發放流水記錄、相關的工作視聽信息等)。
第三點就是當公司為了逼你們員工主動辭職走人,擅自使用諸如調崗、降薪、降職、增加工作量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觸動了你們員工的實際利益的時候,你們員工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第四點就是如果公司誘騙你們員工先辦離職手續,然后給你們補償,一定不要答應。一定要公司出具書面證明,并且給你們支付了補償后,才辦手續簽字。
第五點就是找公司還有哪些違反法律的行為,比如是否有簽勞動合同,是否給員工繳納了社保,是否按規定給員工加班費,是否有年休假等,這些都可以拿來跟公司談判。談不成的話,可以在遭到裁員的時候一并維權。
第六點就是如果你們被裁的員工比較多,那么可以聯合跟公司談判,也可以聯合投訴,這種集合維權的力量更大一些,對員工來說更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一些應對的策略方法,但真正談賠償的話,堅持兩點。一是,如果公司非法裁員,那么你們員工要向公司索要雙倍賠償金。二是,如果最終公司和你們協商解除合同的話,則按照經濟補償的標準支付給你們。區別就是賠償金可以拿雙倍,經濟補償只能拿一倍;但賠償金可能要通過打官司才能拿到(過程很難),經濟補償協商后就可以拿到(過程相對容易)。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個人看法,希望對你們應付公司的裁員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