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拍照有效嗎_勞動合同照片有效嗎?
特邀律師


勞動合同復印件,要經過對方質證認可證明能力,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證據,如果對方對其復印件不認可的話,是不能作為勞動仲裁證據的。
一、一般在仲裁庭開庭的時候,都會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進行質證,只有經過對方質證,并且認可的證據,才能作為證據。
二、一般原件的效力高于復印件的。
只要單位沒有你接收勞動合同的簽收記錄就視為單位沒有給你勞動合同。
這個是舉證責任倒置的。不是由你證明單位沒有給你勞動合同,而是應當由單位證明給了你勞動合同,單位不能證明的就認為單位沒有給你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個人隱私,建議不要被別人曝光。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給員工一份,單位都是違反我國勞動合同法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以上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沒有一式兩份、其中一份給員工的違法后果。
可作為輔助證據,最好有錄音和證人再證明下。因為它不是原始證據(直接證據),法庭很難采納。
勞動合同一經簽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而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簽定至少兩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給勞動者本人。公司統一保管,以各種理由不給勞動者本人,違反了相關規定。如果以后出現問題,你掃描的這份當然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來說,出現問題,你投訴到勞動監察隊或是提起勞動仲裁,舉證責任是倒置的。監察、仲裁都有權利讓公司提供相關材料,如果公司拒不提供,面臨的將是行政處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答:有效。只要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蓋章的,那么勞動合同有效,因此,照的勞動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當然有用,即便你們什么合同都沒有,如果發生爭議糾紛,只要有證明你在這個公司工作的記錄在你們都屬于事實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比如打卡記錄,你經手的并有你簽字或其他形式體現你參與其中的工作資料文件等)
至于你們公司不給你他們手上那一份(正常是簽約方各執一份是合理的,如果他手上那份和你手上拿到的那份內容不一樣的話)目前市面上有一種操作是需要勞動局備案的時候用陰陽合同,把你的實際工資調整一下好少交保險費用之類,是經營上的一種操作。
用人單位簽了勞動合同,勞動者想去要來拍照,其實完全沒有必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雙方應當各執一份。辦理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通常要求勞動者提供身份證、學歷證等復印件,這些資料一般用人單位不需要退還給勞動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需要至少保存兩年,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原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