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失業險怎么辦理_失業保險怎么辦理?
特邀律師
您好,失業保險的領取要符合相關文件規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了失業保險滿一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所以,文件中規定要符合三個條件,1.失業險繳納滿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離職的;3.登記失業有求職要求的。失業金的辦理領取流程:根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執行。總結出的具體步驟如下:第一步,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解除/終止證明,社會保險辦理失業減員。第二步,本人持勞動關系解除/終止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檔案存放處(人才或職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第三步,檔案轉到街道后,本人持身份證明和失業登記證明到街道社保所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第四步,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開始按月領取失業金。
在深圳的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當地的社會保險部門進行登記,然后根據當地社保的要求來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停保手續,或勞動爭議結案后60天內到經辦社會保險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辦理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填寫《失業職工名冊》一式二份;
2、屬本市城鎮戶口職工的提供《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只參加失業保險的中央、部隊、行業和省屬駐穗單位還需提供《廣東省職工勞動手冊》;
3、屬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的提供《廣州市流動人員勞動手冊》
4、只參加失業保險的事業單位提供失業職工最后一次《標準工資升級審批表》。
5、屬農民合同工的,由單位在有效期內持社會保險登記證、職工身份證、職工個人名義存折到所屬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生活補助金。
6、外地城鎮戶口的失業職工選擇在戶口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憑本人的書面申請及接收地同意接收的證明(同時提供開戶銀行及銀行帳號),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怎么樣可以領取到失業保險金?有什么要求或者條件呢?這個領取失業金的要求和條件實際上它一共是有三個前提條件,當然,需要同時滿足這樣的三個前提條件,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
那么第1個前提條件就是啊,因非本人意愿離開工作單位,當然這樣的條件也是最難的一個,因為所謂的英菲本人意愿就是必須是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而不能是自己主動辭職離開工作單位,如果說你是自己主動辭職離開工作單位的,那么就不具備享受失業金的待遇。
第2個條件就是正常參保失業保險并且累計繳費年限在一周年以上,這樣的話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待遇,當然這個失業金待遇領取的期限就跟我們失業保險的繳費期限是掛鉤的,比方說你繳費在10周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最長領取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的待遇。
最后一個條件就是要做一個失業登記,當然這個條件是比較容易完成的,因為做事業登記的目的就是由就業部門來給你尋找合適你自己的工作單位,當然就業部門在尋找到合適你自己的工作單位以后你就要實現自己的二次就業,當然實現二次就業以后,那么你的失業金待遇也會被停止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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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1、接收檔案首先單位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應當書面告知職工有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為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繳費記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失業人員檔案材料報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其次將接收檔案信息(如:姓名、性別、參加工作時間、失業時間、原單位名稱等)錄入微機。
2、發放《失業保險登記表》失業人員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本人攜帶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超期的,如果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應由單位出具證明,無故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填寫《失業保險登記表》《失業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后回原單位加蓋公章,并攜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張(農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張、農民合同制轉城鎮合同制的需要五張)交回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4、待遇審核根據《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進行審核,在失業人員登記表中注明。失業人員登記表一份存入失業人員檔案,一份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定期整理存檔。
5、失業證辦理及發放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自收到“失業人員登記表”后1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失業人員定期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證》和職業指導通知書,按時參加職業指導,填報培訓專業,并在《失業證》上進行登記。失業保險,是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因失業導致經濟收入受到影響時,按規定在法定時間內補貼其因失業而損失的部分經濟收入,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項目。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它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蓋范圍包括勞動力隊伍中的大部分成員。失業保險的對象是所有的因社會環境因素所迫而導致非自愿失業的工薪勞動者。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就業轉失業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法定勞動年齡是16-60歲,體育、文藝和特種工藝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后可以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