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闖民宅被打怎么處理_私闖民宅被打犯法嗎?
特邀律師
要是你問李云龍,他非罵死你不可。兩者相爭勇者勝。都是大老爺們誰怕誰,打不過也要打,男兒都是有血性的!
私闖民宅的人未對當事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打傷不屬于正當防衛,仍要付法律責任。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采取的一種造成一定損害的方法。它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一.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 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可分為兩部分判斷:第一,對于私闖民宅的行為,情節較輕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第二,對于打人行為,尚未構成輕傷的(比如輕微傷),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輕傷及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一般而言,打人行為較私闖民宅行為重,若構成故意傷害罪后一般不再追究私闖民宅行為,但可作為量刑的加重情節。
私闖民宅被打傷打死的,都屬于正當防衛。只有這樣才是真正的法制社會。私闖民宅就是違法犯罪。
私闖民宅打人、罵人、電話短信威脅的會受到治安處罰,情況嚴重的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法律依據:
1、《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我國現有的刑法應該修正,對非法闖入私人住宅者,宅主可以行使保衛家人的責任,萬一非法闖入者被打行重傷或被打死,都屬正當防衛,決不能讓非法入侵者傷害到家人再進行自衛,那就等于沒有起到保護家人的目的。家就像一個主權國家一樣,對非法入侵者決不能心慈手軟。但是前提是國家需要立法,保護公民住宅安全,否則家就不是安全的港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