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內容是什么_事故認定書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特邀律師
事故認定書即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司法實踐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處理時,由于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認定交通事故的事發經過、事故成因和事故責任的重要證據,并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事故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所以交通事故認定書往往成為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問題。 作用: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認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其最直接的證明力體現在行政處罰方面。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目的在于解決當事人間因交通事故這一民事侵權行為而產生的損害賠償糾紛。交通事故認定書主要起一個事實認定、事故成因分析作用,是一個專業的技術性的分析結果。認定書具有證據效力,但不是進行損害賠償的當然依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之后所出具的法律文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證據的一種,雙方當事人都可以作為支持自己主張的證據。但不得因不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認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就是一張A4紙,打印的。 大標題是XXX市公安局交警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內容如下:
1、當事人的姓名車輛品牌車牌號碼等情況介紹,還有發生事故路段的介紹。
2、事故發生的經過。
3、事故的證據及形成的原因介紹。
4、事故責任的劃分,并標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哪一條,那一款進行劃分的責任。
5、最后就是處理事故交警的簽名或蓋章,要有兩名交警共同的簽名,還有交警大隊的公章。
你好,我是【絕處逢生吧】,很高興為你解答。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三部分。這三部分內在的邏輯關系是結果、原因和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書有三種版本: A、文字版(一般程序)。 B、大表格版本(簡易程序),適用于存在人傷的事故。 C、小表格版本(簡易程序),適用于車損事故。更多專業的科普知識,歡迎關注我。如果喜歡我的回答,也請給我贊或轉發,你們的鼓勵,是支持我寫下去的動力,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