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人死亡贈與合同效力案例_贈與合同贈予人死后合同是否有效?
特邀律師
贈與合同繼續有效;贈與人已經死亡,別人不能更改贈與合同,除非是有特別的約定。
1.房子系不動產,法律對其贈與有特別規定,要求必須過戶,否則允許贈與人反悔。2.若贈與合同經過公證,不能反悔,除非受贈人有損害贈與人合法權益的行為。3.受贈人在過戶人死亡,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4.若贈與合同條款針對受贈人死亡有特別約定,法律給予尊重,按條款處理。5.受贈人的合法繼承人是否能拿到房子,取決于上述諸多因素,未必一定能拿到。6.房產贈與屬于重大民事行為,最好聘請有經驗的律師幫助草擬贈與合同。
一般公證書的有效期為1年,房產證70年使用權,贈與公證書長期有效。贈與公證書取得后,房產部門通常要求贈與人去房產部門過戶,如果超過期限,那可能會要審查是否逃稅的問題。當然公證書仍然有效。如果過戶前贈與人或者受贈人一方去世,那將不能過戶,贈與行為是否有效只能協商或者訴訟解決。
贈與合同既已經過公證,說明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況或其他阻礙合同生效的情形,只要沒有以下贈與的法定撤銷情形,則贈與合同仍有效,不因贈與人的死亡而無效。法定撤銷情形有: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針對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而言)。
贈予要區別于繼承。
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而贈予是從贈予行為發生時開始,沒有附加條件的,從贈予物交付既生效,與之后雙方死亡無關。
贈予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在贈予合同簽訂后贈予物品依法轉移占有前,贈予合同可以依一方當事人意志隨時解除。
據此,在贈予物品依法轉移占有前,贈予合同雙方均死亡時,該贈予合同因為無法履行而導致贈予物品不能依法轉移占有,因為沒有依法轉移占有而不能發生轉繼承。因此,已經簽訂的贈予合同在贈予物品依法轉移占有前,因為贈予合同雙方死亡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而歸于失效或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