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定了公民享有哪些權利_憲法規定了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特邀律師
從總體上講,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具有廣泛性、平等性、現實性和一致性四大特點。
您好,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公民享有生命權,健康權,選舉權,被選舉權,通信自由權,休息權等權利的!
常用常見的法律法規應該是指大部分的實體法、程序法。實體法包括的種類比較多,主要涵蓋民商法類;經濟法類;刑事法類;行政法類;國際法類等。程序法主要涵蓋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等類別。
至于他們賦予給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簡直太多了,沒辦法逐一羅列,只能挑出具有代表性常用的權利義務和大家分享。
大家知道,國家憲法從宏觀上規定了公民的權利義務。實體法與程序法都是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利義務展開具體規定的,實體法與程序法不能離開憲法任意創設權利義務。
比如我國憲法沒有賦予公民選擇安樂死的權利,實體法與程序法就不能任意脫離憲法創設出公民如何采取安樂死的權利;
同樣憲法沒有設定每個公民必須參加服兵役的義務,實體法與程序法也就不能自行設定凡是中國公民每人都要服兵役。
常見的民事法律主要有民法總則、合同法、婚姻家庭與繼承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知識產權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常見的商事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業法、銀行法、破產法、保險法、證券法、信托法、基金法、票據法、海商法等法律;
常見的經濟法主要有勞動法、房地產法、稅法、土地承包法、礦產資源法、農業法等法律。
常見的刑事法律主要有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實體法常見的行政法主要有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
民商法賦予的權利主要有:宣告失蹤權、宣告死亡權、監護權、代理權、委托權、放棄權、默認權、追認權、追償權、結婚權、離婚權、生育權、撫養權、繼承權、財產分割權、贈與權、買賣權、無因管理權、正當防衛權、緊急避險權、租賃權、相鄰權、采光權、通行權、抵押權、留置權、質押權、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等權利。
民商法設定的義務主要有:安全保障義務、贍養義務、撫養義務、給付撫養費的義務、協助更名的義務、相互忠實的義務、同居的義務、扶助的義務、履行合同義務、返還義務、騰退義務、交付義務、送達義務、通知義務、變更義務、修理更換重做的義務、保管的義務、照管的義務等等。
其他刑事法律賦予的權利有很多,設定的義務也不少,這里不再贅述。其實無論是權利還是義務均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堅守道德,做有誠信的公民為宗旨。離開了法律與道德,你將像無源之水,無根之樹一樣難以長久生存。
《憲法》第二章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限于篇幅,請自行搜索為宜《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有:
1.公民的平等權。即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了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即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國家保護。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等。
5.公民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和取得賠償權。即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6.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物質保障,憲法對公民享有的社會經濟權利作了具體的規定。這些權利包括公民的勞動權、休息權,以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和物質幫助權。
7.公民的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憲法規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接受教育,既是權利,又是義務。
8.其他方面的權利。憲法除對所有公民應普遍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作出規定外,還對特定群體的公民,作了專門規定,給予特別保護。主要是指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以及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等。 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有: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利益;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依法服兵役,依法納稅等。
我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 我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按照憲法的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大體可以劃分為以下幾類:
①公民的平等權利。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所有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按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②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即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有權參加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權利,及政治上表達個人見解和意愿的自由,包括選
憲法除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還規定了公民的以下義務:
(一)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
( 二 ) 遵守憲法和法律,尊重社會公德
( 三 ) 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 四 )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 五 ) 依法納稅
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
解落三秋葉,能開二月花。
冬盡今宵促,年開明日長。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無端更渡桑干水,卻望并州是故鄉。
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
明月出天山,蒼茫云海間。
天街小雨潤如酥,草色遙看近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