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都拘留孩子怎么辦_拘留人員的孩子誰撫養?
特邀律師
一般夫妻雙方如果有一人被拘留的,則孩子由未被拘留的一方來撫養。
如果夫妻雙方都被拘留了,則由有撫養能力的近親屬來撫養。
如果夫妻雙方都被拘留,而且沒有近親屬有能力撫養或者愿意撫養的,將由社會福利機構承擔撫養的義務。
我在寶寶沒有出生之前也經常會考慮到這個問題,看了太多不幸的家庭因為寶寶的出生,爸爸的冷淡還有媽媽無處訴說的勞累而因此離婚的事情。尤其那時自己還是懷著雙胞胎,害怕以后自己無法顧及老公的感受,因為孩子都照顧不過來呢。還有就是擔心產后激素分泌紊亂,脾氣變差,老公會嫌棄。
所以,在生孩子之前自己也看了很多書,也為以后帶寶寶的生活做了一些規劃。
1,寶寶一定要和我還有我老公睡在一張床上。
很多人都很難相信我是怎么做到的。是的,人家是一個孩子,而我是生了一對雙胞胎。而我出了雙月子后,兩個寶寶豎著睡一頭,我和老公橫著睡另一頭。這樣既方便照顧寶寶,又不會和老公分開。
每天晚上老公看著我那么辛苦,寶寶哭的時候他都自己一個人默默去幫忙照顧寶寶們。
其實之所以要這樣睡還有一個小心思就是想讓爸爸知道我這個當媽的真的挺辛苦的,讓他能夠打從心底里多疼疼你。
2,因為要照顧寶寶,經常會冷落了老公。我經常會在寶寶睡著后,自己做點夜宵或者叫點外賣,和老公一起聊一聊。老公也很喜歡這樣的方式,工作上有什么事情,生活上遇到了什么,寶寶今天怎么樣了,什么都聊。因為我知道夫妻之間一定要多溝通。
3,會偶爾找個時間,單獨和老公出去散散步,寶寶留給家里人。出去聊一聊,說說心里話。一年找個時間出去旅游,不過我都有帶著寶寶,其實最希望的是二人世界啦。
所以,現在看著寶寶一天天長大,雖然也會有生活上的煩惱,但是卻發現并沒有之前看到的報道那么可怕。夫妻之間多溝通,多交流,沒有機會和時間,自己創造機會和時間,偶爾示弱,這樣會有不一樣的幸福哦。
成年人故意打未滿14周歲小孩,如果造成輕微傷就可以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留守子女輟學問題,是當今社會出現的一個新型的辣手,又急待解決的問題。一些專家還沒找到切實可行的好辦法。鄙人不才,提幾點建議供參考
1.如果在沒有,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看護下的子女。最好留一母親看護孩子。咱們中國人傳統習慣,父母親拼死拼活,省吃儉用干一輩子,不是為自己好。而是為子女好,對不對朋友?千萬不能做到,錢是掙到手了,而子女學業荒廢了,人品學壞了,得不賞失后悔終生的結果。
2如條件許可,最好把子女帶到打工地,就近入學。現在政府提倡支持這樣做,不交借讀費了。除了生活開支大一點,教育開支和家里幾乎一樣。
3.要么把子女送到家鄉里私立學校,吃住在校。不過你要經常和孩子通電話通視頻。增加父母感情,彌補家庭教育。
4建議學校要對這些留守子女,要特除照顧。多舉行一些彌補家庭溫暖和父母感情缺失的活動等等。
謝謝邀請;離過婚從圍城里走出來的人,就會吃一塹長一智,總結失敗的經驗教訓,這才能顯得特別的成熟和完全長大。在重新選擇未來的生活上,就會謹慎小心,以選擇人品和經濟相提并論的放在第一位,因為要組成未來的家庭,僅有愛是不夠的,經濟是這個家庭的命腺支撐。
如果僅僅是為了解決生理上的需求,一旦離了婚就被孤單和痛苦困擾,好像離開了異性就不能活一樣,耐不住寂寞只要是個異性,不論他(她)的人品怎么樣,就匆匆忙忙的又組成了家庭,重蹈失敗的覆轍就成了必然的結局。
特別二婚是帶有孩子的人,選擇對象不僅僅要為自己著想,也要為孩子考慮, 愛對方就必須得接納對方的孩子,沒有這個充分的思想準備,千萬不要涉足婚姻,愛屋及烏的道理就在這里。因為在失敗的婚姻中,未成年孩子是最無辜的受害者。
就如樓主提的是,二婚夫妻,雙方都有孩子,應該怎么相處的這個問題。當然得靠真愛,才能互相接納對方的孩子,把對方的孩子視如己出,拿出無私的父愛和母愛,處處關愛對方的孩子,為教育和培養對方孩子著想,這樣組成的家庭父母恩愛,孩子團結,也才能把失去的愛情和幸福找回來。
但從樓主介紹的內容來看,男方帶有一個男孩,你帶有一個女孩,且雙方的孩子都跟著自己的爺爺奶奶生活,照理說這種組合的家庭矛盾應該不會太大,兩個孩子又不經常在一起,自然就少了很多家庭瑣事,減少了摩擦產生矛盾,這如同和過兩人世界沒什么區別,應該是幸福的。
但男方總是在女方帶孩子過來跟著過兩三天生活的時候吵孩子,其實就是嫌棄女方的孩子,生怕女方的孩子多吃多占了他的,這就不是一般的吝嗇和小氣了,其實這是沒有真愛的具體體現,要是他真心愛女方的話,一定不會嫌棄這個孩子的。
再婚的夫妻,感情上最好的試金石就是在經濟利益上,可以說是百試百靈,這種丈夫連個小女孩都不能接納,眼里只有他自己的兒子,這不是找老婆,而是找一個免費的保姆,既能在生理上解決需求,又能過上舒適有人伺候的生活,你要是再跟著他,他不是成了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情嗎?
你要是一個合格的好母親,就會保護自己的女兒,不再使女兒幼小的心靈受到傷害,為母則剛。只要女兒,不要這個自私自利沒有真愛的男人,才是正確的。
部分人會有一定的影響?它或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例如:老爹是某部門的官員,被行政拘留后,公職丟失,官位丟失,退休工資也只剩下個人繳交部分。大家可想而知,他們家庭的生活狀態,可能是從天堂跌入某獄?且子女也可能因父親的影響力消失或收入減少,在心里、生活上或今后的事業發展方面,受一定程度的影響。總之,誰都不想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至少七天的籠內生活也不好受!對嗎?
記得孟子曾經說過一句話很有道理,“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當魚和熊掌不能兼得時,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當然,魚和熊掌若能兼得那當然是好上加好,誰不想這樣呢?在人生的路上,要做出各種取舍,只要趨向于最有利的方面就是最好的。帶孩子也一樣。
夫妻二人都要上班,寶寶6個月沒人帶,怎么辦?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議嗎?
從你的描述來看,有3個前提條件,分別是:1. 婆媳處不來;2. 岳母覺得小孩應該由男方長輩帶,也不愿意過來幫忙帶;3. 老婆和自己都要去上班,面臨著棘手問題---寶寶才6個月,都要去上班,寶寶無人帶。如果你們夫妻倆都要上班,那么就要做好準備,一顆紅心,兩手準備,先分析一下婆媳處不來的原因,看一下有沒有緩和的機會,作為兒子,你可以去說服母親來幫忙帶孩子,當然也要做好妻子的思想工作,看一下婆媳二人到底能不能處得來,如果不行,就再去考慮第二個前提條件,你和妻子努力說服丈母娘來帶孩子,這就要看你這個半個兒子怎樣表現了。如果還不行,那么只能找保姆帶小孩了,你們要分析經濟情況和各種利弊情況,避弊趨利。如果經過分析,覺得找保姆不放心或者不可行,畢竟孩子只有6個月,我覺得由媽媽來帶或者爸爸來帶是最佳選擇,有得必有失。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陪伴很重要,自己生的孩子由自己親自來帶,不僅不會錯過孩子成長的每個美好階段,而且自己帶孩子最放心。
總之,魚和熊掌不能兼得,避弊趨利,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帶孩子也是同樣的道理。作為孩子的父母,孩子才6個月,如果老人都沒辦法幫忙,那么,我覺得爸爸或者媽媽就要考慮由自己來帶孩子。畢竟孩子才6個月,交給別人都不會放心。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如果有更好的建議,歡迎大家來分享。
這就沒法子了,你們兩口子犯的罪是刑事責任,依據罪責自負原則,該怎么判刑就怎么判刑,如果有自首、犯罪中止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自然法庭會考慮的。但是家里有孤兒寡母無人照料的事實,不是刑法所考慮的因素。
家庭有特殊困難的,自然有民政部門和社會福利系統來想法子。你問的我和老公都被判刑了,家里有個4歲的孩子沒人撫養怎么辦?首先會找孩子的近親屬,爺爺奶奶,伯伯叔叔,姑媽姨媽等,沒有近親屬的,會找村委會、居委會,實在沒人管,會去福利院等部門。極端的例子是父母吸毒販毒被刑事拘留抓走,兩歲的孩子餓死在家里,那是慘劇和悲劇,官方也對當事人的警方嚴厲懲處了,估計以后會引以為戒的。
至于你說的掩飾犯罪所得罪名,屬于窩藏包庇一類的,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罪名是實實在在的,但是跟孩子四歲無人照看也無任何量刑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