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法律規(guī)定的貸款怎么追回_用什么方法能追回放出的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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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是十分容易出現糾紛的,因為很多人借錢都是奔著這個高利息去的,但是利息過高,就會導致很多人還不上,因此就會產生糾紛。由于這是一個雙方都自愿的情況,所以國家一般也不好過多的干涉,但是為了保障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對于民間借貸哪些是高利貸,高利貸的標準是什么做了明確的解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明間借貸年利率不得超過24%,超過部分則視為高利貸。許多人也許弄不清楚這個年利率24%是一個什么概念,其實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2分利。具體的計算標注也就是假如借了10000萬,利息為2分,那么每月的利息就為200,一年下來利息就為2400。這一部分利息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對方拒絕支付這部分利息,那么債權人是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支付這部分利息,法院也會予以支持的。
年利率在24%~36%的部分雖然屬于是高利貸部分,但是這部分利息屬于雙方協商的一個部分,也就是說這部分利息如果支付了,那么法院也是不會要求債權人償還的,同時,如果債務人并沒有償還這部分債務,那么法院也不會支持債權人要求支付24~36%這部分的利息,一句話來形容來說就就是法院對于這部分利息”即不反對也不支持。
但是如果年利率超過了36%,也就是超過了3分利。這部分利息就是我們民間所說的“高利貸”了,這部分利息如果債務人已經支付了,那么是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償還這部分利息。
綜上所述,民間借貸年利率:超過24%的部分屬于法定意義上的高利貸。
0~24%的部分是得到法律保護的,這部分利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權利。
24~36%的部分法律上是即不保護,也不反對的,由借貸雙方自己協商處理。
36%~∞這部分利息是屬于不當得利,法律上是命令禁止的,如果已經支付了這部分利息,那么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將已經支付的利息討要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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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民間借貸利率超過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屬于當然無效。當然,能否要會超過36%部分的利息,這個還是要看具體情況去認定。
一般來說,在還款期限到期以后的還款,若是還款金額超過36%部分的,可以主張該部分屬于償還本金。所以可以根據借款金額,借款利息(按年利率36%計算),還款時間,還款數額去計算每次還款的利息及本金,確定是否已經償還全部借款本金。若償還的款項已經超過借款本息,那可以主張超額返還的那部分款項。
另外,現在最高院及最高檢發(fā)布新的司法解釋,確定非法放貸行為將涉嫌非法經營罪。所以若是高利貸公司存在放貸行為,可以跟其他借款人共同向公安機關報案,控告對方涉嫌非法經營犯罪。
通常情況下,年利率超過36%的部分是可以通過起訴要求返還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部分的利息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謝邀!從題目中描述的情況來看,這這筆借款明明就是高利貸砍頭息。從目前公布的規(guī)定來看,這種貸款基本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放款人有多筆向外放款,想必他也是不敢向法院起訴的,因為很容易被法院認為涉高利貸犯罪。
我們首先來看看利息,每月的利息高達1毛8,也就是18%。一年就是200%多,這是妥妥的高利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規(guī)定,一般24%以內的年利率是受到法律保護的,24%~36%之間的部分看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超過36%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樣的高利貸已經明顯超過了正常的限度,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其次我注意到一個細節(jié),放款時就先扣了一個月的利息18%,那么這又是典型的砍頭息。對于砍頭戲,法律認為以借款人實際收到的借款為準將,這個作為借款的本金,一般而言,通過手續(xù)費等砍頭息也是非法高利貸的典型特征。
雖然利息還了很多,但是本金還是要還的,因為利息歸利息,本金歸本金一碼歸一碼,但是根據題目中的情況,我判斷放款人是不敢輕易向法院起訴的,他的這種貸款明顯屬于非法性質的高利貸,如果他有多筆貸款,根據剛剛頒布的規(guī)定,法院可以將這個線索向公安部門進行舉報。
不良貸款基本是每個銀行現實遇到中的很頭疼的問題,不過出現不良貸款并非就代表著損失,舉個例子:之前報道的貴陽農商行不良貸款余額約100億元,不良率近20%,單以貴陽農商每年的利潤,需要20年才能把不良余額覆蓋掉,但中誠信國際仍給予貴陽農商A級的評級,這就是因為不良貸款并不代表著一定就是損失,那么銀行對于逾期的不良貸款處理方式是怎么辦的呢?(個人與企業(yè)的處置方式類似,因此統(tǒng)一介紹企業(yè)的)。
借新還舊、展期、重組
對于逾期的貸款,通過調查確認,企業(yè)只是階段性或者臨時性的經營困難,目前仍然有能力償還利息,只是暫時無法償還本金,那么銀行一般會采取借新還舊(發(fā)放新的一筆貸款歸還舊的貸款)或者展期(把貸款歸還的期限延長)的方式,來減輕企業(yè)的壓力。
對于企業(yè)問題較大的,會通過重組的方式解決,比如由另一外一個經營正常的主體(如原來的擔保人)來承接這個貸款。貸款重組要求借款人及擔保方式均不得弱于原來的借款人及擔保方式。
貸款清收
如果采取上述方式,均無法解決問題的話,一般銀行會向法院起訴,查封、凍結、扣押企業(yè)名下的資產,通過劃轉企業(yè)銀行賬戶內的資金或者拍賣企業(yè)的資產(當然現實中不少企業(yè)的資產都分別被抵押至不同的銀行,所以銀行常常只能拍賣抵押于本行的資產),來歸還銀行的貸款,如果企業(yè)的賬戶余額或拍賣的資產不足以覆蓋全部的貸款的金額,本筆業(yè)務又有保證人的,那么銀行會向保證人進行追償,由保證人賠償。
這個階段的,如果有抵押物的,一般可以回收的貸款本金在90%以上(因為抵押物抵押時都是按0.7折及以下的比例抵押的);如果是保證的,可以收回的貸款本金在70%以上。
貸款轉讓
有些比較難以處理的,比如抵押物地理位置較偏僻不好處置或者保證人不配合,每次歸還一點點等等,銀行不想花費太多時間及精力處理的,會統(tǒng)一打包賣給不良資產清收公司,過后不良資產清收公司無論收回的資金高于或低于銀行出賣的金額,均與銀行沒有任何關系。
貸款核銷
通過第二及第三種方式處理后,仍然有缺口的部分,比如貸款1000萬元,通過上述方式最終只收回900萬元,那么剩余的這100萬元,就是真真正正的不良貸款,也是銀行確認無法追回的了,那么銀行就會把這個差額核銷掉,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核銷只是銀行的做賬方式,表明賬上沒有這筆不良金額了,但你和銀行的債務關系并沒有解除,如果將來有還款能力,銀行可能還會找你還款。
總結
個人的不良貸款與企業(yè)的解決方式一樣,不過因為個人貸款的金額比較小,銀行一般都直接跳過第一步驟,直接從不良清收階段開始。銀行不是慈善機構,對于不良貸款,不會輕易接受損失,均會采取一切一切的措施,盡量降低損失的金額。
用什么方法能追回放出的貨款?
上世紀九十年代,曾經掀起過一場清理企業(yè)三角債的活動,雖然沒有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好這一問題,但是,從清理的實際情況來看,也產生了非常好的效果,很多企業(yè)因為清理三角債而經營狀況明顯好轉,財務負擔大大降低,運行風險也得到有效化解。
那么,為什么現在又出現了借出去的錢難以收回,企業(yè)的貨款也難以要回、借錢的人和欠款的人又不愿還的現象。從個人來說,可能與信用意識不強有關,與一些人不顧個人形象與信用,而是只看到利益有關。從企業(yè)來說,則是企業(yè)間的相互欠賬,導致很多企業(yè)無法按時還債。同時,也缺乏應有的信用意識。
也就是說,出現欠債不還現象,不是哪個方面的原因,而是各種原因綜合的結果。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綜合施手,系統(tǒng)化解決。
而對于一個具體企業(yè)來說,如何才能要回屬于自己的貨款呢?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還是要通過司法手段。尤其是今年,國家清欠的力度很大,要求春節(jié)之前清理所有的老欠款。對新欠款也要在明年年底前全部清理完畢。所以,可以借此東風,通過司法手段清欠。
首先要看是因何而“無法通過法律手段追回欠款”,原因不同后果也不同。
關鍵是,在“無法通過法律手段追回欠款”后,該“欠款”是否仍受法律保護。
比如,起訴至法院,因為“欠款”已過訴訟時效,而沒有得到法院判決支持,這只是權利人該“欠款”的勝訴權消滅,而不被法院支持,“欠款”的債權并不因訴訟時效而消除,仍然有效受法律保護,所以權益人還是可以就此“欠款”,向欠款人索要欠款。
即可以,通過與欠款人,對原債權債務的履行重新達成協議,從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