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扣押他人屬于什么行為_私自扣押他人行車證是不是維法行為?
特邀律師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釋義-第四章 法律責任第三項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是“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是公民依法取得和用來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本法第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guī)定,除公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執(zhí)行監(jiān)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為了具體落實第十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切實保障居民身份證不受非法扣押,本項將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列入違法行為。行為人只要非法扣押了他人居民身份證,即構成違法行為。所謂“非法扣押”,是指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將他人的居民身份證強行扣留。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行為的主體,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是否屬于“非法”,主要界限是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沒有法定扣押權,沒有法定扣押權的單位和個人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行為都是非法行為;是否屬于“扣押”,主要界限是行為人有沒有采取強制性扣留行為;如果是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為從事某項活動而自愿將自己的居民身份證暫留某處,不屬于非法“扣押”行為。關于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本條規(guī)定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這里規(guī)定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nèi)容: (1)處罰機關是公 安機關,其他機關無權處罰。至于由哪一級公安機關裁決,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應當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于縣一級的公安機關裁決;其中警告、五十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決。(2)處罰的種類是給予警告和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這里規(guī)定“并處”,是指警告和罰款兩種處罰同時使用,不能只單處其中一種。(3)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這里的“違法所得”,主要是指出租、轉讓居民身份證兩種違法行為所獲得的貨幣等物質(zhì)性利益,而出借居民身份證一般不會產(chǎn)生違法所得的問題。不屬于犯罪,只是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五條第三款: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zhí)行監(jiān)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第五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私自扣押私人物品屬于侵權行為,協(xié)商不成,報警處理,調(diào)解不成,到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chǎn)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私自扣押別人車 輛是犯 2113法行為。 《中華人民 共和國物 5261權法》 第四條 國家、集體 4102、私人的物 1653權和其他權 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七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chǎn)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chǎn)和動產(chǎn)享有所有權。 第六十六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chǎn)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我國的實際情況,是否經(jīng)過批準與勞動者的關系不大(只與勞動部門是否處罰用人單位有關,而處罰也沒有標準)。
對勞動者來說,只要換算下來,平均每周的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或44小時就可以了。
超過了就算違法,
但是,如果你上班的時候剛好是法定節(jié)日,則企業(yè)應當按法定節(jié)日的標準給你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