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財產不給子女只給妻子_遺產可以只留給子女一方嗎?
特邀律師
沒寫清楚,夫妻雙方辦理了什么公證?遺囑可以給子女,和配偶無關,但要看看你的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否則只能處理你的那一部分。
順便,夫妻財產約定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有共同的語言和共同的目標,只要能做到了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心有靈犀,兩顆心融合在一起不可分離。才能同舟共濟,生死相隨,相濡以沫牽手一生的。
要是在談戀愛的過程中看不清未來,沒有自信,不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牽手婚姻的。為婚姻的鞏固問題,總預測在某一天會分道揚鑣的話,又何必一輩子擔心受怕,這就失去了婚姻的意義,累不累呀。
正如樓主所提,房產只留給子女,不希望因離婚房產被分割!遺囑應該怎么寫的這個問題。要是對婚姻都沒有信心,可以說給婚姻本身就埋下了陰影,種下了互不信任的種子,遲早會各奔東西的。子女心中想往的是有一個圓滿的家庭,他們想的并不是為了父母的房產。只要有這個想法存在,看起來是對子女負責任,其實這是對子女的嚴重不負責任。
夫妻過日子,是要在婚姻中學會經營,不斷的給愛情增加新的養分,用包容來看待對方,用理解為對方著想,用執著堅守婚姻的誓言,用100%的信心來信任對方。這才是夫妻居家過日子,同舟共濟,一桿子打到底的硬道理。
要是把房子早早的就立遺囑給了孩子,并不是上佳之選,也不是進了保險柜。有的夫妻磨合了一輩子,互相攙扶,生死相依。就因為把房產給了孩子,要是遇上孩子不爭氣的話,到頭來老無所靠,老無所依,后來人不得不吸取這個教訓。
樓主要是硬要這個答案的話,老漢我可以直接告訴你;可以簽訂婚內約定,房產是屬于孩子的。也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這兩種方式,都是有合法的法律效力的。
當然可以了。但是被繼承人如果只想將自己的財產是留給某個子女,必須要通過立遺囑的方式才可以實現。除非按照法定繼承,繼承人也只有該子女一個人,否則有幾個法定繼承人就由幾個人來平分,不能只給一個人。
對于個人財產,有權只給孩子,不給老婆,但是共同財產,屬于她那一部分應該依法分割給她,如果你老婆生活困難,你有義務扶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