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過了18歲不能改名字_18歲以后還能改名字嗎?
特邀律師
公民改名需要持相關證件到有關部門辦理。成年人改名要滿足以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所需材料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2、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 《出生證》或出生日期差錯的原因和原始憑證; 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于戶籍登記工作人員疏忽或差錯的,不需單位證明)。 5、 打印變更更正申請表后交主管所長批準后報分局主管局長審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歲以后,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后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里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么,現名是什么。 畢業證什么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并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后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 在實踐中,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應當能夠通過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姓名權。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規定: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十八歲以后可以改名字,但改名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首先在父母的同意監督下、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愿、理由要充分、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16周歲以后,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然后,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干部履歷表或招工表并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辦理變更。
18周歲以后不能隨意改名字。18歲后需要改名的公民,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后予以變更。改名條件:依法被 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具體程序:到 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并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后即可改名。另外要提醒的是,個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后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 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變更姓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變更姓名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