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房產證加名字算共有財產嗎_怎么在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
特邀律師
謝邀。
婚前一個人的房產證,本來該房產為婚前個人財產。但如果結婚后加上老婆的名字,那么房產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由個人所有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所有房產。我國婚姻法關于夫妻共有房產在離婚時的分割,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分割比例。只是規定了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照顧婚姻無過錯方等一些夫妻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
作者認為,如果將房產分割一半給配偶,對男方來說顯失公平。為此,在離婚房產分割訴訟中,男方最好委托專業離婚律師,搜集相關證據,參照客觀發生的事實,根據公平正義的司法理念,盡力說服法官在離婚房產分割時考慮男方對于房產的貢獻,給男方爭取多分。如果男方不積極主動的去舉證去爭取,反而聽之任之,那么法院判決的結果可能對男方很不利。畢竟自己婚后的房產過戶行為也是當初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自己應當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甚至付出代價。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幫助你。
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要辦哪些手續
1、婚前男方購買房產(無貸款情況下),攜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本人聯+戶主聯),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去房產交易填寫表格,交手續費200元左右,一般7個工作日能有結果.
2、男方婚前購買房產(有貸款),
(1)首先,雙方需到辦理貸款時的房屋置業擔保公司去簽一份"貸款變更協議",提交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本人聯+戶主聯),房產證,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及變更協議(一式四份),交手續費100元左右,等5-7個工作日,自己再去擔保公司領取審核完畢的協議書,然后帶著協議書去辦貸款的銀行(貸款部門)敲章。
(2)其次,與辦理貸款的銀行同步聯系貸款公證事宜(銀行一般會約好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在指定的某一天到銀行),戴上上述必須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去銀行交給公證處工作人員,待工作人員審核資料沒問題后會讓雙方簽署變更公證申請變更房產本。
(3)上述審核及公證辦理時間約3個月可得到明確信息,等銀行那邊審核完畢后,會電話通知到相關人,帶上上述必要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變更后產權人需一起到房產去辦理新產證申領手續,交一定費用即可,有貸款情況下加名字的程序還是比較復雜的。
3、婚后購買房產,如果是夫妻其實可以不必加名字,因為婚后購買房產屬于雙方共有,沒有加名字的必要,還得費手續費。
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在哪里辦理
如果在結婚購買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
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婚前財產婚后加名,這前前后后兩個字卻關乎房產歸屬的后判定,所以弄清楚這一點是重要的,也有必要多了解一下辦理的相關手續,以上小編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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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婚前財產,后期出現離婚,不予分割,仍屬于婚前購買人的私人財產。
1、婚前房產。
在夫妻雙方合法登記結婚之前買的房子均屬于婚前財產,婚前房產的類型有多種:父母出資、單獨購買,夫妻雙方共同出資指定做其中一人的名字等。
其中,父母出資、單獨購買的全款房產,在婚后同樣是受保護的,不因婚姻的變動而被分割,即:婚前購買的房子,結婚了、再離婚也與另一方無關。
若是雙方出資購買的房產、或者婚后共同償還房貸的,若是后期有出現離婚的,則按實際份額比例來做財產分割。
2、增加產權人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婚后增加產權人時,提供產權證原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本人到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3、房產證上增加(減少)產權人所需的費用是多少?
(1)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增加配偶名字的只需要工本費85元,若需要減少配偶名字的按買賣交易稅費中產生的二分之一征收;
(2)婚后全款購買的房產,增加或減少產權人配偶的名字都只需要交納工本費85元。
(3)若是按揭購買的房產,房產存在抵押,則需要先結清銀行貸款所剩余的欠款后,才能增加或減少產權人的名字。
屬于。婚后房屋加上對方的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屬于不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以不動產登記為準,無論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就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個人財產加上配偶的名字,屬于贈予行為,并且贈予已經完成。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離婚時雙方對該財產處理達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為判決房子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只是婚后共同還款部分及按照還款本金占總房款的比列補償房屋增值部分,算下來的話增值部分可能獲得的補償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首付,可能會被認定為借款,由男方償還。擴展資料1、第一種情況,全款買房若男方在婚前買房的付款方式選擇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個人意愿想要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姓名,那么房產證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為全款買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對該房產的支配權,是否署女方姓名可憑自己決定。2、第二種情況,按揭買房若男方在婚前買房的付款方式使用的是按揭貸款,那么無論男方的個人意愿如何,房產證上都不可以署上女方的姓名。如果男方執意將女方姓名寫到房產證上,那就只能選擇提前還清貸款,然后辦理房產證姓名變更。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3,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子如果是婚后買的,不加名也是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全款買的,加名也沒啥用
您好,如需專業律師指導、維權請來電詳細說明案件情況,以便盡快為您制定更詳細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可以根據以下幾個要素來區分房子的情況:
購房時間:結婚登記前還是結婚登記后;
購房款的支付:是個人或其父母支付,還是雙方的父母共同支付;
是否有按揭款:按揭款是夫妻共同償還還是個人償還
房產證的登記人:是個人還是夫妻雙方
夫妻雙方是否有其他約定:有約定,從約定。
離婚時,是否取得完整產權。
以上僅對一方婚前購買房子并取得完整產權,婚后將配偶的名字加入房產證的行為,那么該行為的性質是什么,該行為能否撤銷,該房是否是共有進行分析。對于第一個問題,房子寫上配偶名字前屬于個人財產,所有權人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行為,是對房產進行處分,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該處分行為為無償贈與,所以加名行為應認定為贈與行為;第二個問題:在加名之前,所有權人有權撤銷嗎?受贈人有權要求贈與人履行贈與嗎?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6條的規定,在完成加名手續前,所有權人是有權撤銷,受贈人是不可以要求贈與人履行贈與義務的。因為贈與不動產以登記為生效條件,未登記不生效,但辦理公證贈與或者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除外。第三個問題,加名手續完成后是否為夫妻共有呢?完成加名手續后,該房子當然為共有,但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沒有約定,應視為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