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_失業險怎樣領取?
特邀律師
不是只要不工作就可以領取失業金。領取失業金的前提是在職期間交納了失業保險,并且符合領取條件才能領取。
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一是連續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沒有達到一年以上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是要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前提是必須在檔案在戶籍地或者或常住地的街道社保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登記手續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三是被動中斷就業,而不是自己不愿意工作的,這一點特別重要,只有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提出并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除名或者開除、用人單位辭退的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自己不愿意工作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所以有的人說自己不想工作、主動辭職了,當然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四是有工作意愿的人。雖然已辦理了失業登記,但必須有求職意愿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五是需要在解除關系60日內提出申請、辦理手續并在次月17日才能發放。
因此,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主觀上不工作、不想工作、從來沒有工作的,是不可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一、申領條件
(一)失業保險金: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二)失業補助金:2020年1月至12月,符合下列規定的參保失業人員,經本人申請,可申領6個月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執行。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以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標準確定)的失業人員;
2、參保繳費不滿一年或參保繳費滿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
3、對2020年1月至陜人社發〔2020〕22號文件下發前符合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但因重新就業等原因構成停領情形的失業人員,其未就業期間的部分可一次性補發。
(三)一次性生活補助:對《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參保單位招用、個人不繳費且連續工作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及時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四)臨時生活補助: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之后參保不足1年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農民工,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發放2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二、申領流程
(一)線下申領流程: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條件人員,攜帶社保卡到經辦機構窗口現場即時辦理。
(二)線上申領流程:
1、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條件人員,關注微信公眾號“寶雞人社12333”,點擊“我要服務”--“失業保險服務”--“失業待遇申領登記”,仔細閱讀失業待遇告知書后,點擊“確定”,填寫個人信息,點擊“確認”,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2、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條件人員,訪問寶雞市人社局官網(http://rsj.baoji.gov.cn/),點擊“社保公共服務平臺--失業網上大廳--個人失業保險業務辦理--失業金申領登記--網上辦理”,點擊“馬上注冊”,注冊會員后登錄,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三、受理審核:
參保失業人員持社會保障卡通過線上線下提出申請,經辦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自審核通過次月起發放。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受理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領取失業保險其實很簡單,當你被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要在60天內到單位辦理好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也叫失業證明。然后帶著失業證明丶戶口簿丶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的勞動保障所去進行失業登記丶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勞動保障部門在審核合格后,會從下個月開始按月給你發放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下崗失業人員首先必須是破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其次必須是單位和個人都參加了失業保險并繳費一年以上。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十年以上的,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為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金額為所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40%。
什么情況下可以領失業保險金?
想要在退休后領取退休金,那么首先我們需要知道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首先第一點就是失業之前,用人單位和我們個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
其次就飛人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也就是說不是我們自己辭職,不該是被企業辭退開除或者是終止勞動合同,
第三點就是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了,有求職意愿的,
領取失業金的流程:
那么在沈陽失業人員該如何辦理失業金領取呢?
單位新參保: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參保單位填報的《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報盤格式集合》、提供的證件和資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失業保險登記,發給《失業保險手冊》。
人員新參保:參保單位因新招用工等增加參保人員,應填報《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報盤格式集合》并攜帶以上資料及時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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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經濟環境不好,國家對失業金的領取也放寬了期限。
無論如何,我們繳納了失業保險,就有領取和享受的權利,符合條件的,盡量領取。
根據規定,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因為非主觀原因造成失業的,就可以領取失業金。
下面由晶說社保為您深度解析:
一、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領取失業金要滿足三個條件:
1.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
2.非主觀原因造成失業的,比如單位辭退,單位破產,單位兒裁員等被動失業的情況,都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3.本人有求職意愿,已辦理失業登記的
二、領取失業金的期限和金額
1,領取失業金的期限
根據規定,繳納社保每滿一年可以領取三個月失業金,以此類推,滿五年不滿10年的,最長18個月,即一年半;滿10年及以上的,領取失業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
2.失業金的金額。
根據規定,現在失業金的金額與當地的最低工資掛鉤。
比如說以青島市 2020年為例,現在的最低工資是1910元,失業金為最低工資的90%,1719元,還是比較高的,基本能夠滿足失業期間生活需要。
統上所述,繳納了失業保險,就是為了在我們不幸失業期間,能領取領取失業金,給我們的基本生活以保障,不至于因失業讓生活陷入困頓。
所以,在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情況下,領取失業金保障基本生活,還是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