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具有對世效力嗎_自己在家寫的遺囑有效嗎,法院會認可嗎?
特邀律師
你好。
一、現行法律規定
只要遺囑的內容真實、形式合法,符合法律規定,即具有法律效力,與是否經過公證無關。
我國《繼承法》規定了五種遺囑形式,分別是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
同時,還規定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由此可見,公證雖然不是遺囑產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條件,但是經過公證的遺囑法律效力大于其他形式遺囑的法律效力。
二、即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規定
眾所周知,我國首部《民法典》即將生效。
那么,關于這個問題《民法典》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其一,遺囑的形式發生了變化。分別是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
其二,取消了公證遺囑效力大于其他形式遺囑效力的規定。
也就是說,2021年1月1日以后,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仍然與公證無關;
但是,公證遺囑的效力不再高于其他遺囑形式的效力了。
您好,按照民法典規定,本人親筆書寫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執行中,有人對遺囑真實性提出異議的,如何證明是本人書寫是個麻煩,因此還是要公證為好,公證的遺囑法律效力最高。
自書遺囑:即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以書面的形式告訴他人自己的遺產怎么分配。
只要是親筆寫的,是會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 遺囑的形式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法院不會認可!因為涉及到許多法律問題,你自己單方面寫的,可能忽略了先于你去世的配偶,他是隱性繼承人,你有幾個子女,也許你只給兒子,剝奪了女兒的權力。你兒子不幸亡故,他還有兒有女,他們也是隱性繼承人。有這樣的情況,必須得邀約存世的子女到公證處進行司法公證。除文字外,還有談話,。還要錄音錄相,比如我姐有個兒子掛了,兒孫兩個在加拿大,呈報大使館審核并加他們得簽下放棄繼承的文書,然后去中國大使館公證,先得翻譯成英文,呈報大使館審核并簽署報備批文并加蓋印章,然后呢?再寄到寄到中國,再送至公證處,公證處先前的公證才告完決。法院才會認可!(原創)
大概率“不好使”。
要么是自書遺囑,要么遺囑經公證,要么遺囑經律師見證。
僅有老人簽字大概率會被認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