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己起訴離婚_怎樣起訴離婚?
特邀律師
一方離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單方起訴,要去哪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離婚屬于民事訴訟,試用“原告就被告”原則。
一般而言,起訴應該到對方的戶籍地起訴。如果雙方離開居住地均滿一年,則可以在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至于這個戶籍地之外的居住地就需要提供證明了,一般可以到居委會、社區、物業、派出所開具。但實踐中,這類證明往往不容易開出來,也可以請律師協助。
原告起訴應該準備的材料如下:
第一,要有起訴狀。起訴狀的要求并不復雜,明確的原告,明確的被告,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
第二,要提供相應證據:
1.原告身份證復印件,證明原告身份信息。
2.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如果結婚證丟失無法提供,就需要本人拿身份證去當初的登記部門復印檔案作為婚姻關系證明。
3.婚生子女戶口本出生證,證明存在婚生子女及年齡。
4.夫妻共同財產及債權債務的證據。
5、關于家暴、分居、對方與他人同居、違法犯罪等不利于婚姻關系的一些證據要提供。
我國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現實中很多時候是這種情況,一方無法忍受婚姻,而另一方則不愿放手,這種情況下協議離婚肯定行不通,那么就只有訴訟離婚一條途徑了。那法院離婚能馬上離掉嗎?需要多少時間呢?在實踐中離婚所需時間的長短會因個案情況不同或離婚方式而異,協議離婚在證照、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也許不到一小時就能搞定。但是如果是訴訟離婚或先談判、后訴訟離婚的情況,時間就難以確定了。通常來說一個簡單普通的離婚案件法院會采取簡易程序審理,一般從法院立案到最終作出判決的時間為3個月,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復雜的離婚案件,法院一般都會采用普通程序審理,審限為六個月。所以,能否立刻判決離婚,是需要視案情而定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先去立案庭提交離婚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立案。然后等著法院傳票開庭,到了開庭時間就去法院開庭就可以了。開完庭了等法院判決書。如果不服一審判決可以去立案庭辦理上訴?;蛘咭粚徟袥Q之后如果被告不按照判決結果來做,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起訴離婚就是將對方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想要起訴離婚,首先要確定好管轄法院,到哪個法院去起訴,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進行起訴,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經常居住地或者是戶籍所在地,如果被告有經常居住地的,經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如果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那么戶籍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
確定好管轄法院后,下面就是要準備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了,首先是需要雙方的身份信息,其次是復印好結婚證作為證據,證明你們存在婚姻關系,如有子女的,可以一起附帶子女的出生證明,把子女的撫養權也解決掉。身份信息,結婚信息都有了之后,就是要準備起訴狀了,起訴狀中要寫明雙方的信息,你的訴求是什么,以及相應的事實和理由。
注意一點:如果能夠有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一定要收集好,提交給法院,因為一般沒有特殊情況的情形下,法院第一次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可能還要做好第二次起訴的準備。
我是徐強律師,一名法律工作者,歡迎關注我了解身邊的法律知識,如有任何問題,也可在評論區留言??吹胶笪視灰换貜?,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要求離婚證據、家庭財產狀況證明等
單方面起訴離婚的程序:
第一步,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等材料。接下來是法院審理階段,這是法院審理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男方起訴離婚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另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