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工傷復發怎么處理_辭職后工傷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工傷員工離職后,工傷復發是無法享受到工傷醫療費用報銷的。
因為在員工離職時員工已經享受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了。
辭職之后,工傷舊傷復發費用自理。
工傷職工構成傷殘的,辭職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是用于之后舊傷復發的治療費用。
辭職之后,原工傷保險關系終止,舊傷復發治療費用自理。
工傷人員解除勞動關系后,工傷復發這種已經過了,時效是不可能享受工傷待遇的,因為這屬于之前的歷史問題。
首先,要確定是辭職后。什么叫辭職后呢?那就是當你與原單位的辭職手續全部辦理完畢,走出原單位的大門以后,才叫辭職后。這說明你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了,解除勞動合同就與原單位沒啥關系了,之后發生的工傷與原單位無任何關系了。
當然,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之前發生了工傷,尚未處理完畢的,那么在辭職前要與單位協商好,簽訂協議。如果工傷的后遺癥尚未處理好提出辭職,而辭職時又未提出聲明和具體要求就把手續給辦理完畢了,這種情況就不太好處理了。究竟如何處理,最好請律師分析分析,他們估計比較清楚這種法律規定,或者是有類似的案例可以借鑒。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是指職工因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經過醫療機構采取必要的診斷治療,包括病情檢查、確診、藥物治療、手術治療等醫療措施,確定工傷職工病情痊愈,可以終結醫療,終止停工留薪期,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傷殘等級后,或者正處于勞動能力鑒定過程中,工傷職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復發。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的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可以享受本條例第29條、第30條和第31條規定的工傷待遇。即經過診斷治療的,可以按照第29條的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規定配置,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復發鑒定 1、工傷復發前鑒定為1-4級的不得終止合同,應當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 2、工傷復發前鑒定為5-6級的保留用工關系,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每月發放傷殘津貼。但職工可以提出終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3、工傷復發前鑒定為7-10級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付清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人員經鑒定機構鑒定后,原傷殘部位傷情復發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區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審核支付。傷情復雜無法核定的,由區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工傷復發確認聯系單》交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人員向鑒定機構提出工傷復發確認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復發確認申請表》; 2、《工傷認定書》; 3、《鑒定結論書》; 4、《工傷復發確認聯系單》; 5、診療工傷的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相關材料。
工傷后遺留的后遺癥也算工傷,法律中已作了明確規定。工傷復發的,依舊按工傷申報和處理,社保中心會處理賠付和報銷。員工工傷后遺癥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險公司賠償。
用人單位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如果因為工傷造成的自己舊傷復發,這種情況是通過工傷保險可以繼續報銷的。當然如果你和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以后,那么也就意味著你沒有工傷保險了,但是你這個工傷畢竟是在勞動合同期內造成的一個工傷,所以說你所在的單位雖然沒有義務來負責你的這個工商辦事,你畢竟是屬于工傷保險的一個范疇,因為它屬于舊傷復發這樣一個現象。
所以說這種舊傷復發,應當是由這個工傷保險來給予再次報銷。只需要通過勞動一個鑒定,鑒定出結果是你因為之前的工傷導致的你這個舊傷復發,這樣一個原因的話,那么就可以申請這個工傷的賠償。所以通過這個社保上面的工傷,是可以完成這個社保的賠償的。
當然前提條件就是,你必須做一個勞動的這個工傷鑒定。因為社保部門只認定這個工傷鑒定的一個結果,以這個結果為依據來給你相應的產生報銷的比例。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