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立案_申請強制執行多久立案?
特邀律師
一、步驟:準備好強制執行申請書、原告的身份證明、判決書原件、判決文書生效證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進行執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強制執行申請就算是完成了。二、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在判決書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動履行義務的期限屆滿之后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舉例:一審判決書一般是送達之后15日內不提起上訴就會生效,如果一審判決書里是載明被告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歸還借款10萬元。假設判決書是6月1日送達給被告的,那么15日內被告沒上訴,6月16日一審判決正式生效,這時候還有10天時間讓被告自己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如果到6月26日,被告還未還款,則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三:材料準備:1.強制執行申請書,請參看網上的相應模板。2.原告身份證明:同起訴的時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體個人的話,就是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戶口本復印件,是公司的話則是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等。3.判決書原件,判決作出后法院都會送達或者通知前去領取。4。生效證明:找審理該案的法官或者書記員去開具,證明該案判決已經正式生效。四、法條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多少天能立案,注意什么?
這個問題沒有固定的答案。
先看看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但是實際情況太復雜了。現在多數法院人少案多,又有多種考核方面的要求,因此申請強制執行以后,有的當場會立案,有的會把材料留下,讓回去等,等的期限不固定,有的等一兩個月,有的等五六個月也不奇怪,尤其是到了年底,法院有考核結案率的要求,因此申請強制執行多數是等年后再立案。
需要注意什么,基本上是兩點。
一點是多和法院溝通聯系,不要交上材料就在家等。
另一點,關鍵是掌握對方財產的情況。沒有財產,強制執行的結果基本上是零。
以上回答供參考。
一般在三天之內決定是否立案,如果不立案會通知當事人,法院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執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你拿到立案通知書后 ,就要聯系執行法官,看執行法官是否凍結了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有沒有凍結到錢或者其他財產,房子和車子。是否聯系到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否同意還款。總之你要積極聯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