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發全薪還是底薪_深圳產假工資的底薪還是全薪?
特邀律師
工傷期間,工資按受傷之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發放。按當地工傷管理條例來,只發底薪肯定違法。
這種情況下單位不一定違法,首先給大家捋一遍生育津貼的流程。
女職工上班期間正常繳納生育保險,然后在生育的時候既可以享受基本產假98天(國家規定),獎勵產假30天,難產假15天,多胞胎每多一天獎勵15天產假,一般情況下女職工最少都可以享受到128天的帶薪產假(北京),產假期間公司正常給員工發工資,生育基金為單位補貼生育津貼。
一般情況下,有些企業會在女員工產假期間期間停止為其發放工資,等到申請的生育津貼到賬時直接撥給女職工,也有在女員工生育期間為其發放基本工資,等到生育津貼發放到單位時,再為員工發放差額部分,我們舉例一下:
小王生育期間單位每月為其發放基本工資2120元/月,小王平時繳納的社保為最低基數,單位申請到的生育津貼為5080/31×128天=20950元,平均到月,單位應該為員工發5080元的產假工資才是合理的,所以單位在申請到生育津貼時應當為其每月補發2960元。
也有一些單位在員工生育期間為其發放最低工資,然后申請到生育津貼高于產假工資的就會扣留到單位不發給員工,這也屬于不合法的行為,如果是產假工資高于生育津貼的,單位應當給員工發放產假工資,生育津貼留在單位,如果津貼高于產假工資的則應當發放生育津貼,以最高標準發給員工才是合法的。
而題主正是這種情況,單位有可能不合法,具體需要對照上述我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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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回答了。工人是工廠老板的財富。老板關心工人的生活。而工人關心和完成自己的崗位工作。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疫情期間企業肯定要遭受一些損失。工人不能上班。宅在家里。也會受到一些經濟的損失。老板的損失只是沒有生產而得不到生產中所得到的利潤。并沒有損失原來賺取的利潤。所以在疫情期間要聽從黨中央的號召。團結一致抗病毒。眾志成城防肺炎。老板要關心廠里的每一位工人。經常電話詢問情況。密切注視疫情發展變化。一旦國家有復工的通知,可以全員到位。開始生產。在此期間如有不能到位的,要另招新的員工。這些都是在疫情期間要做的事情。在某些疫情不嚴重的地方。有的工廠基本沒有停產。有的廠子提前開工。在疫情期間,如對工人的工資底薪減半。是非常錯誤和愚蠢的做法。工人的心不可傷。工人的利益不可侵犯。如果這樣做的話,只能敗壞你企業的名譽。降低企業的誠信度。有些企業的領導人在對工人的講話中,更是令人氣憤。說什么三條腿的蛤蟆找不到。兩條腿的人多的是。這是一種對人格的嚴重侮辱。如果是這樣的老板,企業遲早要毀在他的手中。所以,建議作為老板不單不能降低工人的工資。還要從生活住宿多方面對工人進行關心。才能使工人愛廠如家。敬業奉獻。才能使你的廠子企業越辦越好。
產假期間工資,應按照懷孕前的工資全額發放,而不是只發底薪。
如果當事人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么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足額支付。
如果當事人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么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津貼,按照當事人生育前工資計算。
法律鏈接:《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