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嗎_離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名嗎?
特邀律師
離婚后跟著媽媽對孩子成長有益,應該不用應該改姓?
一 想改姓還是需要征求孩子爸爸同意的。
二 孩子要上學懂事了,也要征求孩子的同意。
只要是對孩子有益的事情,就努力商量著來,能體會你的心情,有了孩子后之前的衣服穿不了,朋友聚會參加不得,甚至想工作還需要自家親人幫助,為孩子傾其所有。有這想法可能是孩子爸爸對孩子的關心不夠。你要想改姓就努力爭取。希望你順利!
可以的,戶籍需要雙方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
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離婚后,子女隨一方生活,另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
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按時支付撫養費,男方不支付的,女方可以子女名義起訴男方支付子女撫養費。女方勝訴后,男方不履行的,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子女辦理戶籍登記后,父母雙方未協商一致,一方不得變更子女姓名。父母一方采取欺詐手段,騙取戶籍登記部門變更子女姓名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恢復。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應當符合法定情形,并且照顧子女成長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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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姓是不可以的,改姓需要子女的親生父親同意才可以的,也就是說小孩的親生父母親都同意才可以改姓。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離婚的一方獲得孩子的監護權以后,不能隨意更改孩子的姓氏。
更改孩子的姓氏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確認同意才行。
但是孩子年滿十八歲以后 ,可以自己更改,自己喜歡的姓氏,即可以隨父親的姓氏,也可以隨母親的姓氏。
兩個人必須同意,要不然修改不了,最后會法律訴訟風險
離婚后孩子還未成年的,如果給孩子改姓需要征得孩子生父和生母協商一致后方可變更孩子的姓氏。孩子如果已滿18周歲可以自行前往派出所戶籍科變更姓氏。離婚后可以給孩子改姓,但是要具體看孩子的年齡且需要遵循相應的法律規定:
1、父母離婚后,更改孩子姓名需要雙方協商一致
父母離婚后,不管孩子歸屬撫養,父母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對孩子的撫養教育承擔共同的義務,不撫養孩子的一方還應按時支付撫養費,因此在孩子未成年之前,關乎孩子重大利益的事宜,雙方必須充分溝通并協商一致,一切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則進行。姓氏在中國具有特殊的意義,姓名是一個人符號,蘊含著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寄托著父母的希冀和祝福,也關系到社會的管理以及善良風俗,因此父母離婚后,在孩子的姓氏的變更上,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孩子的姓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81]法民字第11號)的有關精神,對于離婚后夫妻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如果一方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或者偽造相應證明材料,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恢復。
2、離婚后擅自變更孩子姓名,可以改回
父母離婚后,其中一方未經過對方同意,甚至隱瞞對方,擅自變更子女的姓名,另一方有權要求將子女姓名變更回原來的名字(相當于“恢復原狀”)。另一方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恢復孩子以前的姓名也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責令對方恢復孩子原來的姓名。
現實生活中,一方擅自變更子女姓名,往往是為了報復對方(前妻或前夫)。但是此種做法,不僅傷害了另一方及其親人的感情,激化矛盾,還侵犯了另一方作為父親或者母親的權益,導致孩子的生活和內心動蕩不安,甚至會讓孩子遭受嘲笑、歧視,交往出行諸多不便,隔斷、阻礙骨肉的親情紐帶,得不償失。因此孩子改名前應慎重考慮。
3、離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仍要支付撫養費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可知,父母離婚后,不管孩子歸屬,父母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舉例子如果孩子歸母親,且孩子母親擅自給孩子變更了姓名,那么孩子的父親仍然需要支付撫養費,不能因為孩子改姓而拒絕支付撫養費。此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關于離婚后一方可自行更改子女姓氏的約定無效。
以上就是關于父母離婚后,孩子變更姓氏的解答,孩子年滿18周歲或者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孩子姓名,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孩子的姓名。
孩子是共同的,最好還是協商為主。主流意識還是孩子跟父親的姓。
雖然離婚,共同的孩子是不會改變的。作為感情的結晶,建議還是等孩子16歲本人決定為好!或談個條件。
雖然已離婚,出于對孩子的呵護,還是讓孩子最大程度接受父母雙方應有的關愛。起碼減少不必要的傷害。
可否兩個名字,一個日常姓名,一個法律資料上的姓名。直到辦第一代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