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_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有哪些區別?
特邀律師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8 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1)如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第8 條規定的事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2)建立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3)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4)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并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5)督促用工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6)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7)協助處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糾紛;(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1、勞務派遣亦稱人才租賃,即用工單位向勞務派遣機構提出所需人員的標準和工資待遇,由派遣機構通過市場招聘等方式搜索合格人員,把篩選合格的人送交用工單位。 2、勞務派遣單位是勞動合同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比如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等。因此,在勞務派遣中,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是勞動關系,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只是勞務關系。
勞務派遣屬于人力資源服務,適用稅率是6%,按照財稅〔2016〕47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勞務外包,則應按照其業務實質,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一)資質要求 勞務派遣公司必須取得人力資源部門核發的勞務派遣資質證書。
(二)簽訂的合同不同
一是勞務派遣公司應依法與被派遣的勞動者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并按照人力資源部門的要求實行網上備案。勞動合同中應載明被派遣的勞動者的用工單位、派遣期限、崗位等情況;
二是勞務派遣公司應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載明被派遣人員的工資、保險、公積金等數額。
(三)是否通過金融機構支付工資 勞務派遣公司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要有明細的銀行流水單據。
第二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