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可以把孩子歸男方嗎_未婚先孕,孩子撫養權應該歸誰?為什么?
特邀律師
首先你當時犯了個大錯,會跟這種渣男去生孩子。這孩子既是你一手養大的那未扶養權應該屬于你的。孩子他爸是一個毫無責任感的渣男。我是支持你的要求的。但你有沒有想過再婚?倘若要再婚的話,帶不帶孩子區別是很大的。一般的男人能接受生過孩子的女人,但大都數不能接受帶孩子的母親,特別是男孩子。所以從你再婚時著想,我勸你放棄扶養權,這樣一方面減輕負擔,另方面利于再婚。當然倘若你已經結婚或有充分把握不會受影響。而且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負擔培養一個小孩的費用是很大的)。具備上述條件的話你堅持要這孩子的扶養權估計是沒問題的,為保險起見亊先去請個律師。就憑你講的這些加上證明你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能負擔孩子的學習生活費用就行。要是經濟上有困難的話就難了。我是瞎說說。主要聽律師的。
謝謝邀答
肯定會有。首先她現在就必須每月支付那兩個孩子的部分生活費,還會用一部分精力去照看兩個孩子,這既是法定義務也是應盡職責,誰都不能阻攔。非婚子女與婚生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是相同的。人的精力和能力極為有限,給那邊多了必定會留給這邊就少。其次,她因子女問題給常會跟前男友見面,必將影響你們的夫妻感情。另外,萬一(我是說萬一)前男友失去撫養能力,孩子們的生母就是最佳(也最合法)監護人。不是嚇唬你,這幾個問題在婚前你必須考慮清楚后再去領證。謝邀請。
看到這個問題,我不知道男方是什么目的,也不知道女方是怎么想的。未婚生育孩子,都要爭奪孩子的監護權,從表面上看,都是敢做敢當,責任的人??赡軓膬刃纳蟻砜?,讓人不得不懷疑動機不純。
未領結婚證,生育孩子的雙方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但是,生下的孩子卻受法律保護的。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不受社會歧視。孩子的父母,不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就有法定的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所以,摟主這個爭奪撫養權的說法是錯誤的,應該更名為對孩子的監護權。
未婚男人要爭奪對孩子的監護權,八九不離十,這個男人肯定是有家室的人??嘤谂渑疾荒苌蛘呤菦]有男孩,爭奪孩子的目的就是為了傳宗接代。不花錢找了個代孕的異性,既玩弄了女方,又得到了兒子,何樂而不為之,真是卑鄙之至。
如果說男人是未婚的,爭奪孩子的監護權,是因為經過相處了解,和對方合不來,沒有共同的語言和共同的理想,不能生活下去,這倒情有可原了。別人想躲都躲不了的,他卻去爭。證明這個男人是個敢作敢當,負責任的鐵骨錚錚,可敬可佩的漢子。但是,由于不受法律保護,絕對沒有權利和女方爭奪孩子的監護權。除非女方自動放棄孩子的監護權,男方才能得到孩子的監護權。
等孩子過了哺乳期,只要男方的經濟條件要好于女方,能夠對孩子的撫養有保障。在居住的環境上,更勝出女方一籌,更有利于對孩子的成長。只要能爭取到孩子的母親同意,當然也可以接過孩子的監護權。
女朋友未婚和前男友生個孩子,孩子歸男方,請問這樣以后會有麻煩嗎?
要是你和女朋友沒有結婚的打算,各走各的,那就沒有麻煩?要是打算以后結婚,麻煩肯定是有的。
1.假如你們結婚了,她跟著你生活。但另一邊有著她的孩子,她的骨肉,她會掛心,她會時?;厝タ此?,給他買玩具,買零食,買衣服,還給錢,必竟是她的骨肉,不能說斷了就斷了!花銷大,又怕和前男友糾纏!這些你在意嗎?
2.你們結婚后打算要孩子,你辦生育證上面,會顯示第二胎,因為她之前已經生過一個,現在這個就是第二個,就是第二胎,當地辦證人員知道后,再傳開,,你家人朋友,左鄰右舍知道,人家會在背后議論,這些你在意嗎?
3.他和陳男友的孩子長大后,為了找到的母親,或在這邊上學,常住,多了一個人,多了一雙筷子,這些你在意嗎?
4.兒子長大后要戀愛結婚,要買房子,找媽媽借錢,你借還是不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