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員工拒絕工作行嗎_拖欠工資屬于違法的行為嗎?
特邀律師
關于這個問題,其實這樣租肯定不太好。
為什么呢,因為單位拖欠工資,和員工上班不工作是兩個獨立的概念,互相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
一、單位拖欠工資,屬于違反勞動法的行為,但此時還不代表拉動關系結束。
單位拖欠工資可能是主觀故意的,也有可能是別動的經營困難造成的。但不管怎樣,只要單位出現拖欠工資的現象,員工有權通過勞動部門來要求自己相應的權益,更能以“單位為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申請被迫離職,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不過,公司有這些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在勞動關系解除前,員工上班必須要正常提供勞動,如果沒有提供勞動,那么單位可以不支付這期間的工資。
二、只要勞動關系還在,且單位有安排正常的工作,那么員工就必須要工作,否則會被認為消極怠工。
很明顯,單位違反勞動法,與員工上班不工作沒有必然的關系,哪怕公司已經通知你三天后離職,那么這三天內員工一樣要正常付出勞動。出工不出力,很容易被認定為消極怠工,反而對自己不利,同時這是職場素養的體現。對于公司的問題,我們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經常拖欠工資的公司就早點離開,偶爾拖欠就了解一下公司狀況,盡量多理解,看看情況再決定。
回答,拖欠工資屬于違法行為嗎?
一,屬于違法行為。
凡是社會上單位,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房屋建設開發商,脫欠工資不兌現,都屬于違法行為。因為拖欠農民工資,已經上了法律,即行成了文件,又行成了法律程序。
二,農民討回工資。
只要給某開發商和某個單位勞動,用人單位他工資做表,明細單,上面有名有姓,每月上多少個班,每天多少錢,月工資合計多少,一年多少錢,已付幾個月工資,還有幾個月沒有兌現,花明冊上面一清二楚,拿著工資明細單找勞動總裁,他們可以討回你的工資,如果沒有力度,哪么你可走向法律程序。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大于人,不是人大于法,不管用人單位老板在粗在大,他們都要面對現實。依法起訴,走向法程序,討回工資,法院給你一個公道,給你一個合理說法,更給予你一個滿意的答卷,法院可以下裁定和判決,老板多少兌現,不急速兌現,一封老板帳戶,拍賣其他貴重東西,如果老板再不兌現的話,哪么執行廳,執法人員立即逮人,可拘留一個月,重者判刑,直到工資兌現,農民工你別怕,法律撐腰放心膽大吧,法律公平正義給予一個合理的說話。
可以辭退,然后要賠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謝邀。你可以勞動仲裁工資不發這件事
但是因為你是主動離職。所以N+1拿不到了。不過公司拖欠工資 是有補償措施的
詳情可以聯系您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
謝邀!
不同情景不同對待吧。
一、就工作本身而言,如果這份工作比較契合你的專業和你的業務特長,工作能得到更好的技能提升和經驗積累,不建議草率放棄。
二、就公司性質而言,是否是一個新生命公司,起步階段都可能面臨各樣的困難,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導致工資拖欠,也可以理解。針對公司老板非惡意拖欠工資,建議核實真實原因,并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做決定。
三、遭遇惡意拖欠工資的,我不建議莽撞辭職或正面沖突。應注意收集證據,先和公司進行溝通協商,協商無果,依據掌握的證據進行法律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