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工資低怎么拒絕_找的工作工資很低怎么辦?
特邀律師
你這個問題: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你的實際工作能力不在同批次人之下!
那么找領導談漲工資的時候,可以找機會則面的提一下,但是千萬不能用過急的言語頂撞領導,談話最好點到為止,讓領導知道你的訴求就行,大多數領導都不癡呆,他會認真評估和考慮你的問題,如果你的工作能力確實不輸人家,領導一定會盡量滿足你的訴求。假如你的工作能力和文憑資格證都不如人家,那就別為難領導自討沒趣了!
天下同批次去上班的人,工資有高有低多的是,我們要學會換位思考,認真的自我檢查,不能麻木跟風攀比,自己什么水平自己最清楚,古人說的好,人比人氣死人!禮讓人才是人上人!麻煩你自己對號入座!謝謝!
職場打拼20年,前HR,年過40歲。
此問題簡單的回答是:找份工資高的就行了。真正的問題是:你怎么才能拿到高薪?
如果你了解工資是由什么決定的,那么可能更容易為自己爭取到高薪。
01.學歷
現在求職的人太多了,公司判斷候選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學歷+經驗”。如果你是應屆生,那主要就是看學歷和學校了,這是客觀事實。初入職場的我們就是首先被這條標準衡量的。無論我們怎么詬病中國教育體系,在學校我們確實學到了很多有價值有意義的東西。
畢業第一年,從概率上講,一學歷本科生(高中升本科)的整體水平是高于專科生,研究生的整體水平是高于本科生的。所以,整體上畢業第一年的碩士是比本科生薪水高,整體本科生的薪水也比專科生高。
同時,學歷對薪水的影響會隨著工作年限的加長不斷減弱。畢業20年之后,很少有人在乎你是哪兒畢業的,校園生活離我們越來越遠的時候,大家更在意的是20年里我們所做的工作、我們的進步和取得的成績。
你說:“我沒學歷!”可以,看下一條。
02.專業水平
如果你沒有學歷,那么能把工作做好也是可以的。
要知道提高我們的專業水平需要項目的磨練和時間的積累。這就關系到你上一份工作學到了什么東西。
以前做HR時,我總跟剛入職的同事說——想清楚離開公司之后你在簡歷里準備增加什么內容,為自己,好好干!
這是我之前一任領導對我說的,他說的對。
只有不斷撥動學習的心弦,持續學習,專業水平才有機會提高。否則,原地踏步的薪水也沒什么奇怪的。
至于,沒學歷怎么先為自己找到工作機會?那是另一個問題里我會回答的。現在想說的是這種情況并不少見。
你說:“我沒學歷,專業水平也不行!”那就真不行了,您還是回家歇歇吧……
03.目前薪水
我經常會聽到下面的充滿怨氣的回答:“為什么我要求的比現在薪水高一倍,因為我能力到了!我值!”言下之意是并沒有在現在的公司得到應有的肯定。我承認這種情況確實存在,所以你才考慮新機會。
但咱們值DOUBLE薪水嗎?
即使我們的老板都是大混蛋+瞎了眼,是不是我們自己也有責任呢?如果你在工作中真有連瞎子也看的到的成長、取得了N大的成績,為什么沒有加薪呢?如果你真是“主力”,就這么不值錢,多年不長工資還干?還是你的薪水已經達到相應的市場價值,自己又沒什么成長,老板才不給漲呢?
目前薪水是市場對我們價值的貨幣體現,大部分情況下是合理的。同時,現在的薪水也是新公司考慮的重要標準。
04.市場價值學歷+工作經歷+目前薪水+……=我們的市場價值。
如果我們自己認為自己值15K/月,但市場不這么認為,即公司不認為我們有15K/月的價值。那很遺憾,要么我們換個地方試下運氣,要么我們老實地把自己的市場價值提起來。大多數人是靠自己不斷地努力和時間的投入逐步增加了自己的市場價值。
正因為提升市場價值是是漸進的過程,所以薪水爆漲的可能性確實存在,但不會很多。
歸根到底,你的能力水平與薪水是否匹配才是重點。
想加薪?
還是得不斷學習,豐富自己,走一條屬于自己的路。
你告訴他,我的和你的差不多,或者我的和你的一樣多!在你不了解他的情況下,請不要告訴他真實的數目!!我就曾經犯過錯誤,無意中給透露了自己的工資數目,結果,同事找經理鬧去了。弄得我里外不是人!!!
嫁漢嫁漢,穿衣吃飯。
這說明你親姐姐嫁了一個好漢子,這個男人掙了足夠的錢供養你親姐姐,讓你親姐姐盡情享受人間的富足生活。
你親姐姐對你沒有什么惡意,你也不用去反擊,她這是恨鐵不成鋼。
她的目的是讓你好好工作,掙好多錢,讓你和她漢子一樣,娶個老婆,不用去工作,盡情地在家享受,和你親姐姐一樣,讓你老婆也做一個全職太太。
題主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廠里工資低,辭職不讓走,在我看來這并不是問題,最主要的是你想不想走,只要你想走,方法有很多!如果你自己沒心思,別人拉也拉不走你!
如果你想走,公司不能留!
關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關系建立與解除,在《勞動法》里面有明確規定的,你只要按照規定操作,誰也攔不住你。畢竟咱么還是受法律保護的。
《勞動合同法》當中的以下兩條規定都適用你現在的情況。
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使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你若不想走,誰也勸不走!
如果自己目標不明確,嫌棄工資低有想走的想法,但同時又不知道自己去哪里,就給自己找一個借口說公司不愿意放人。擔心自己離職不被批準,害怕離職被扣工資,那么只要公司不倒閉,你都走不了!
所以,在離職這件事上,員工實際具有主動權。如何利用條件達成離職目的,可以選擇的方法是在太多。比如說,自離也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