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公司工資怎么發_疫情期間公司怎么給發工資?
特邀律師
我們公司發工資很準時,但是得干夠規定的天數,疫情期間,干夠天數的人并不多,我們花的都是老本,只等疫情結束,加油干吧!
1.繼續上班。
2.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勞動監察大隊出整改通知書后還不發,直接去當地仲裁庭申請仲裁。
上班的正常,沒上班的2月扣,3月發保底,4月中止合同!其實這次疫情,對于大多數公司來說是一名毀滅性的打擊,部分公司宣布裁員,部分公司宣布降薪。但是據我了解,大多數沒倒閉并且繼續經營的公司處理如下:
一、正常上班的員工:
這一部分員工基本上沒有影響,只要按照正常的上下班就行。如果中途有隔離則適當扣減部分績效。畢竟底薪是不能變的。
二、湖北不能上班員工2月工資:
2月工資一般按照正常發放,2月你沒有上班的時間,優先用年假和各種假期去補,如果不夠則算你請了事假。事假基本上就是請一天扣一天的節奏了。
三、湖北不能上班員工3月工資:
如果3月還沒回來,基本上就會按照你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進行發放,佛山市1387.社保他還是繼續給你交,不過一半你還是得交的。
三、湖北不能上班員工4月工資:
這時候大多數公司會采取中止勞動合同,是中止不是終止。就是暫停勞動合同,等你能上班了再繼續談。這期間就可以不發工資,但是社保會給你繼續繳納。
這算是比較詳細了,希望對你有用!
非常感謝回答這個問題,疫情期間員工發工資嗎,怎么發?我具體以下2點
為了配合正在一線和疫情戰斗的白衣戰士,個人的損失無所謂。希望中國人民團結起來,早日戰勝疫情。
正常發工資,這公司絕對是好公司,對于至今未發工資的來說,或許是企業遇到什么困難,再觀望觀望。
對于這點確實難,疫情發生后公司停工,也間接的影響到員工的日常生活,收入,那疫情期間工資怎么發,這個還要看處在那個時間節點上,因為不同時間節點上的工資發放是不一樣的。
疫情的爆發期正處于春節期,那這個時間工資怎么發呢?
工資正常發,要是上班的話應該按2倍、3倍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之前發布的春節假期為1月24日-30日,而后來因疫情發生將原本的假期延長至2月2日,也就是說這幾天屬于春節假期。
2倍、3倍又是那幾天呢?
3倍工資是指法定節假日的加班,也就是1月25日至27日這三天,不可以補休名義代替加班費,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那就違法了,所以說這三天必須按3倍工資支付。
除了上面說的那三天,其他日子都屬于2倍工資的計算范疇,不過這個也可以以調休的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之后工資應該如何計算呢?
國務院辦公廳在1月24日發布的《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中,明確指出隔離期間以及待崗期間如何發放。
01 隔離期間,工資正常發
意見中明確指出:
因被隔離致使無法正常工作,企業應當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支付工作報酬;
在此期間,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也要等到隔離期結束。
02 待崗期間,分兩種情況
意見中明確指出:
第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原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超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提供勞動,企業支付不得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另外在國務院出臺政策后,各省份也相繼出臺延遲復工政策,只不過這個政策各地區不一,如果當地有政策規定復工時間的話按當地政策執行;否則按照國務院通知執行,即2月3日起正常上班。所以說關于延遲復工期間的工資支付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
結束語:國家有難,理應共患難,可是面對房貸、車貸等經濟壓力時,也是利不從心,所以說了解清楚疫情期間工資如何發放,是很有必要的。
特殊時期應該是照常發放吧,如果不發工資或是裁員那就太不人性了!私企有可能這么做,國企的我想應該不會吧。說實話這次不是天災應該是人禍!亂吃野生動物的報應!
疫情區間加班和值班,應計算工資,根據值班和加班時間,按小時計,每八小時為一天,照實計算,若是春節假期值班和加班,則按三倍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