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影院發工資嗎_疫情期間,大家工資都發了嗎?
特邀律師
二三月份這個工資怎么發啊?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啊。我之前有了解過我朋友他們的薪酬是怎么發的。總結下來來說的話,應該還是有以下幾個點兒。
一個點是根據整體的公司大小去判斷公司是否會發整體的薪酬。舉個例子,像鵝廠,支付寶,華為等這些大的公司,他們的員工的薪酬是正常去做發放的。比較中小型的一些公司啊,或者是本地的一些企業,如果老板的資金不是很雄厚的話,可能會涉及到發底薪。如果是部分的創業型公司的話,可能沒有薪酬。如果確實得要比較背的這種的話,可能公司都已經倒閉了。,他們的收入應該是沒有的但是呢,有部分比較靠譜的老板會把二月份的工資和社保給你交了,但是三月份的話就沒法正常去發了。你只有去找額外的工作了,因為公司已經倒閉了。
第二個呢是需要看整個地方的一個政府規則。每個地方的政府規則是完全不一樣的。如果你這兩個月沒有什么事情干的話,會按照你整體的當個城市的最低工資的80%去發放,每個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不一樣的。
第三個的是看你整體二三月份有沒有去給公司創造整體的一個價值。這局很實際的例子。有一些外賣的配送員,他們也是正常在做整體的配送工作,那么他們的工資也是正常發的。如果你二三月份沒有做整體的工作,沒有給公司創造價值,那么可能你的工資也沒有。
第四個有些已經倒閉了的公司的話,可以去申請失業險的一個領取,因為失業險也是大家整體的一個收入的一個來源。這個新聞上有報道,大家可以自己去查一下,每個地方的失業險的報銷比例和金額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建議你做個換位思考來說,疫情期間對于所有人都是一樣的。相對說都是公平的,如果你是老板,你是否會去給員工發放整體的一個工資?在你整體的業務沒有進展的一個情況下?給員工去上交五險一金。 就舉個很實際的一個例子,如果你的收入是一個月5000,那么公司付出的成本就不止5000。按照整體的公司繳納五險一金的比例以及公積金的比例。加上人員管理的一個出入消耗品的一個出入辦公室的一個租用,公司給這個人支付5000塊錢的工資,那么公司整體的支出應該是在7000到八千左右,整體的來說的話,無論公司還是你個人都不容易。有收入自然還是比較好的,如果沒有收入來說的話,也不要想什么太多的東西。我確實收入緊缺的話,你可以去做一下共享的一個員工,因為現在盒馬不是也在做共享的一個員工嗎?還是能有部分的一個收入的。
應該有工資。因為國家已經明文規定了,本次疫情是屬于不可抗力事件。無法預料的,無法阻止的意外事件。作為商場的員工,面對這次疫情不是不去上班,是國家嚴格出入不給上班,商場也是至今不給開業的。我們員工要善于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如果出現不發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是去法院起訴。
感謝題主邀答
今年疫情發展尚不明朗,建議拫據企業財務及具體用工情況發放。不管如何發,都要溝通員工,做好員工疏導工作,爭取對方理解。
大疫當前,當共克時艱!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覺得沒有投入哪有回報,沒有工作哪有工資。在當前這么嚴峻的疫情下面,不要說打工的人難過,老板的日子也很難過。緊一緊找朋友或者親戚借一下,如果實在想不到辦法,我覺得可以跟老板好好談一下,可以預支一點工資以后再扣回去。
這個時候只能在家待著,焦慮也解決不了問題,因為你出門也找不到工作,還增加感染風險,還給社會添亂。很多不發工資的人都在家趴著呢,咱也乖乖聽話,只有咱們一起努力,疫情才能早日解除,到時候就撥開烏云見太陽了。
這時候遇到困難,我想這時候大家多少都會遇到困難,比如那些拋家遠赴湖北的醫護人員,他們的親人不但要擔心沒工資,還要擔心親人的安危,我們只是天天待在家里而已,沒有他們面對的困難大吧!還有那些雖然拿著工資卻要日夜堅守在一線的工作人員,冒著風險,隔離家人,甚至還有過勞死的。。。我想說的是大家都在努力,所以我們也盡量克服困難,等待春天的來臨。
一、公司在疫情期間不發工資違法嗎?
在疫情期間不發工資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支付相應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隔離治療期間、醫學觀察期間以及采取其他緊急措施期間,不計入醫療期。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二、因疫情影響,企業能延遲發放工資嗎?
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長和復工延遲屬于企業無法預見的客觀情況,延遲復工的企業可以在復工后的最近工作日發放工資。同時,企業應注意告知員工延遲發放事宜。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因此企業因疫情原因導致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的,在履行相應的程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
因為疫情期間職工本人可能也受到交通管控,所以在用人單位不發工資的情況下也沒辦法申請勞動仲裁,即使是要投訴的話,也只能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但就這個問題,勞動者還是可以直接跟公司進行溝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