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是派出所管還是交警隊_危險駕駛歸交警還是派出所管理?
特邀律師
無論是酒駕、醉駕、毒駕以及超載超員等駕駛行為,均屬于危險駕駛行為,由公安局交通警察部門主管。但是這些行為都是犯罪行為,所以廣義上說也屬于公安部門管理。
相關酒駕證據沒有上交,或證據不足以證明是酒駕等原因。
所以交警大隊沒有顯示酒駕。醉駕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屬于公訴案件,應當由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并非由受害人向法院起訴追究刑事責任。即使醉駕未造成交通事故,只要有醉酒駕駛機動車在公路上行駛的事實,即應追究刑事責任。作為受害人,如果因醉駕者的行為遭受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可在檢察院提起公訴時,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如果你有行車記錄儀,那么處理起來比較方便。
1、把行車記錄儀的視頻拷貝一份出來。
2、打122 報警。去交警隊也可以。
3、把拷貝的視頻交給出警的警察,他們會制作筆錄并進行后續調查的。如果視頻效果可以,可以確認對方逃逸,那么一般是認定對方全責。不過由于時間過長,酒駕的證據已經滅失,對這一塊的處理(處罰)就比較困難了。
4、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2款規定以及《 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12條第4項,輕微事故肇事逃逸不構成犯罪的,一般會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記12分,可并處15日以內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禁駕,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另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被吊銷駕照的的,終身不得領證。
5、拿到交警的責任認定書以后,如果對方拒絕賠償,你可以自己修車,保留好票據,然后到法院起訴即可。賠償的項目一般有修理費、誤工費,具體數額看當事人的證據。
吊銷駕駛證是交警隊的事情,法院只負責判決刑事責任。
建議盡快去交警大隊處罰,如果五年后還可重新再考,五年的計算時間是從本人去交警大隊處理吊銷駕駛證的那天開始起算。
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都處理!酒駕屬于犯罪!交警會扣分和罰款!派出所會對你進行刑事處罰!
主要是需要派出所應當補充偵查,然后派出所再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是法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