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家暴怎么處理_精神病患者家暴怎么判?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
關押這類病人的機構,就是精神病院。
對于間歇性暴力精神病人,我們需要經過甄別和分析,確信這個人在實施暴力行為的時候,不是處于精神病發作期。否則會讓真正的罪犯逃脫。
只有經過專家證明,一個實施暴力的人,正好處于精神病發作期,才會免于刑事處罰。
你好,正常人先動手毆打精神病患者,對于打人的,現在派出所有一套很完整的流程,應當拘留7到15天,罰款并賠禮道歉!警察接警后人家家屬要看被打的情況,按客觀情況定傷,是屬于什么情況。協調賠償,或者得治安拘留。
從人道主義出發,精神病患者,他是被限制民事的責任能力人。他主觀上沒有故意傷人的情況,從情理上都不應該動手毆打!平常人應該多理解下這一類群體,需要社會多普及,宣傳,給予溫暖,和盡量減少這類群體的出現。
通知其家人,觀察想辦法,尋求專業的精神科醫生幫助,打電話報警。
想想看正常的倆人發生打架的情況,也是看誰先動手,誰先動手誰就錯。誰動手毆打人誰必后悔!且付出代價。
家庭暴力是法律所禁止的,這是一種侵權行為,如果造成了受害人輕傷以上的,還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當事人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需要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有的朋友就會疑惑,對于家暴法律如何判刑?下面,我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受害人應根據受傷情況,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到鑒定部門作傷情鑒定報告,需醫治的,應到醫治機構就診并保存好單據。實施“家庭暴力”,根據情節和后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肉體上或精神上蒙受損害,虐待可表現為積極的、作為的形式,也可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的形式。如打罵、恐嚇、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療等。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一)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 求處理的;(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身心健康的;(七)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簡要回答!
精神病人毆打他人,根據精神病患者打人時的精神狀況和被害人被毆打致傷的傷情程度不問,被害人可分別采取不同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簡要分析說明如下:
一、若精神病患者是間隙性精神病人,其在打人時精神正常,未處在精神病的發病期間的,那么,其承擔的責任與正常人無異。被害人可主張要求其承擔應當承擔的所有責任(包括可能的刑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責任和民事責任)。
二、若精神病人打人時的精神狀態異常,屬無刑事責任能力的,那么在此種情形下,根據具體情況的差異,即被害人傷情的不同,處理方式有所差別。第一,若被害人傷害不重,達不到輕傷以上(含輕傷)的標準。那么,對精神病人造成的被害人的損害,除被害人可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3條的規定主張由監護人承擔侵權的民事賠償責任外,不能再要求精神病人承擔其他任何責任。第二、若被害人的傷情達到輕傷以上,除被害人可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3條向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主張損害賠償外,還可請求司法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精神病人作出予以強制醫療的決定。對人民法院的決定不服的,被害人還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5條第2款的規定,向作出決定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以上作答,希望能幫到你!嚴肅理性分析法律問題,歡迎關注點評!
因為精神病人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有違法行為的,不給予行政處罰,但責令監護人嚴格看護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給予行政處分。
你好,我是精神科醫生,不知道你的老公具體是哪些精神疾病,但家暴你和孩子,很可怕,我擔心這只是一個開始。
老公有精神疾病,精神疾病的特點
很明顯,精神疾病使人產生的暴力行為很常見,一般情況下要么是情感癥狀下出現的沖動暴力行為,要么是精神病性癥狀比如幻覺妄想等影響下出現的攻擊行為。兩種行為都很常見,而且往往缺乏預見性,難以抵抗,起碼出現在你老公身上,你和孩子是沒辦法阻止的。
說一下我曾經遇到過的病例。
之前遇到過一個雙相障礙的患者,主要是以躁狂發作為主,每次發作常常會沖動不計后果,甚至對自己的妻子大打出手,最開始妻子還可以容忍,并積極配合患者的治療,但隨著患者常常在某一次躁狂發作的時候失去對自己的管控,做出傷害妻子的事情。其實這一切也不是患者自己期望的,但是在發病的時候就是失去了對自己的控制,很容易做出原本不會做的事情。
甚至在一次會議的同行交流間聽與會的同行提起過一例廣州的一名重度抑郁的房地產商人,因為自己不想活,還擔心留妻子和兒子在世上受苦,所以進行了擴大自殺的行為——將妻兒殺害后自殺身亡。
說一說我的觀點吧
有沖動傾向的精神病人不同于普通人,不是能勸說好的,更不是主觀上想改變就能改變的。所以不管曾經傷害你的精神障礙患者說的多么天花爛醉,請不要心軟,一定送患者到專業的精神衛生機構進行正規的診斷和治療。
得不到控制的躁狂發作、抑郁發作亦或者精神分裂癥都是十分危險的事情。精神病人一旦失控是什么都可能出現的,千萬不要以為自己熟悉患者,不會出現任何危險。你熟悉的可能只是健康時的患者,不沒見過的是發病時的患者。有病治病,別將風險輕易的留存在自己和孩子的身邊。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有這方面疑問可以隨時私信留言,我會幫助你解答的。手打不易,謝謝關注。
患了精神經病怎么辦?
立即在家人或親戚單位人員陪伴下送專科醫院治療。如有必要打11o或120送醫院。開始治療的苐一周,病人家屬最好不要直接與病人接觸。待病情穩定后再直接探望。
病人在醫院住幾天后,病情可能稍好,病人會可能向家人提出要求出院。有的家人由於感情因素會同情患者,又加上初次用藥病人不太適應,家屬可能會同意。一定要聽從專業醫生安排,不要匆忙的就出院。
當病情穩定后,家人要配合醫生做思想工作,讓其安心治療。
醫院安排出院后仍要堅持服維持量藥物。不能輕易減藥。要按醫生指導用藥。多數人要長期用藥。不能隨意按病人要求減藥,更不能隨意仃藥。
有些人擔心藥物毒性,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不但沒有大的毒性,反而會保護腦細胞。長期堅持用藥對記憶力一般沒什么損害。
病人如出現一些難受可及時到醫院找專業醫生,他們會對癥下藥。
出院后家屬要細心照料和護理。在思想上多開導。要善於開導。要尊重病人。
當病人有一定自理自知能力后,要鼓勵他參與一定社會活動,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多數社區和單位也會根據情況予以安排。
千萬別病急亂投醫,不要聽信別人說的,找巫婆和和游醫亂治。
現在國家政策好,條件好,特別是農村人口,醫保條件很好,收費很少。相當多的病人治療得當及時,很多病人經一段時間治療,病情穩定,能參加一些工作。
本人平時愛學習醫學常識,訪問過一些病人和家屬,參觀過有關醫院并拜訪過一些醫生。但我非專業醫生,提供材料僅供參考,有病人要找專業醫生。
不管是有何種疾病,結婚前知不知道,既然結婚了,就應該善待家人。況且,已經有了可愛的寶寶,干嘛要對對方家暴使壞呢?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不得遺棄、拋棄患病、殘疾的家人。這是以法律的規定,保護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我們反對任何形式的家暴行為,反對任何人,遺棄家人,拋棄家人的鄙虐行徑。
結婚生子,再向別人要回彩禮,這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因為對方患病,家暴離婚,國家法律法規償且不允許,何況還要彩禮,真是無賴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