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是干什么的_商標代理人是干什么的?
特邀律師
您好,代理則是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的行為。兩者的區別在于:
1、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種類型;而委托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礎而約定的合同關系,與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毫無關系可言。
2、代理只適用本人與代理關系的第三人的關系,即代理屬于對外關系,否則,不成其為代理;而委托合同只適用于委托與受委托的對內關系。
3、代理關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屬于單方的法律行為,而委托屬于雙方法律關系,即首先應有受委托人的承諾,若受委托人不作承諾,委托人就不可能委托其處理委托事務,其委托合同則不能成立。
之前王寶強的妻子出軌他的經紀人宋苦喆的事情炒得沸沸揚揚,一直占據熱度的榜首,現在馬蓉和宋喆都有了新動作了,聽說準備分割王寶強的財產住大宅子去了,看到這里,真替王寶強喊冤。 覆了王寶強前車之鑒的還有近日熱度不減的李維嘉,聽聞李維嘉近日暴瘦讓粉絲們傷透了心。還在錄節目時幾度哽咽。之前的說法是他的女朋友龍丹妮拋棄他出軌。近日竟然有了一種新的說法。李維嘉慘遭經紀人劈腿,經紀人住著他的房開著他的車;怪不得李維嘉會如此傷心,竟然有人厚顏無恥到此等地步。在好友李湘的一再追問下,李維嘉自己好像也證實了這個答案:前任無論來借多少錢都可以,而且不用還。要車子房子也可以,這是一種補償和責任。看來,李維嘉真的是被經紀人的欺騙所傷害。
我認為經紀人主要是負責各明星的日常。給他們找資源,幫助他們接通告接活動。負責明星的日常起居。當然明星能獲得多少片酬,經紀人也是了如指掌的。有些明星還是跟經紀人一起生活的。所以說,經紀人掌握著明星的一切動態,沒有一點職業操守是真的不行。也難怪之前傳出宋喆故意幫王寶強推掉了《奔跑吧兄弟》而幫他接了一個《真正男子漢》,讓他幾個月不能回家好讓他和馬蓉逍遙快活。雖然我們并不知道是否真實,可是事情往往不會空穴來風,既然別人這么說,也多少有點依據在。 別看個別的例子,有的明星還是跟自己的經紀人相處挺好的。例如孫儷娘娘。她的經紀人本來是個大胖妞不漂亮,她一直鼓勵自己的經紀人減肥,而且兩人還一起去健身,現在孫儷的經紀人也變美了。所以我對你好,你對我好,我們可以一起變美麗。孫儷和她的經紀人感情就很好。
不管是什么職業的人,還是要有一些職業操守吧。
根據《民法通則》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委托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賣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課書上又可以稱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的權限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被委托人。
第一 平安綜合平臺 一個是開拓業務的 一個是理賠服務的第二 你這個問題 看你想從事什么渠道 如果只做車務 就類似客服 如果做開拓就當代理人第三 無論做什么 車險只要認真負責 態度誠懇就可以了 需要說明的是 代理人開拓業務的賺的提成高 生活更好, 客服穩定 但收入低。第四 祝福 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簡單地說,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機構里任職。
主要職責是商標代理機構交代的各項任務,包括接收顧客的商標申請委托以及其他任務。
對外不能以個人名義代理商標委托。
請律師有兩種形式。
一,是聘請律師為民事代理人,當事人與律師之間屬于委托代理法律關系。當事人書面授予代理律師處理一定具體事務的代理權,代理律師在授權范圍內行使代理權所形成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二,是為涉嫌犯罪的人員聘請刑事辯護律師。聘請刑辯律師無需授權。刑辯律師依法自主地進行刑事辯護,可以就采取的辯護方式及辯護意見與被告人進行溝通,但是,辯護方式及辯護意見不受委托人或被告人意志的左右。委托人或被告人對刑辯律師的辯護行為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不承擔法律責任。
出版的程序包括:
1、完成作品并錄入/排版,設計封面,做到稿件齊、清、定;
2、直接向出版社編輯部門投稿或者找代理人代理出版您的作品;
3、由出版社或者代理人初步審核選題、稿件,簽署出版合同或代理合同;
4、交納相關費用:出版管理費(書號費)、編審費(部分出版社不收取或者包含在管理費之中);
5、進入出版環節(若代理出版一般為一個月左右或者更短時間);
6、審稿完成后,由出版社發取書號、CIP、委印單等(部分有發行委托書);
7、印刷-發行。 因出版社不同各環節有所不一致,更多信息請到中國出版服務網 查看。 對于銷售的問題,其實個人是沒有圖書發行權的,因此,按照規定你只能找自己身邊的朋友銷售。或者你可以讓出版社或者圖書發行商代發,但是想當麻煩。
8、要交印刷的錢.
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并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在現代保險市場上,保險代理人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險企業開發保險業務的主要形式和途徑之一。
根據我國《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保險代理人分為專業代理人、兼業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三種。其中,專業保險代理人是指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公司。在保險代理人中,只有它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兼業保險代理人是指受保險人委托,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指定專用設備專人為保險人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主要有行業兼業代理、企業兼業代理和金融機構兼業代理、群眾團體兼業代理等形式。個人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辦保險業務并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個人。個人代理人展業方式靈活,為眾多壽險公司廣泛采用。
根據我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必須持有國家保險監管機關頒發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并與保險公司簽訂代理公司,獲得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后,方可從事保險代理活動。國家對上述三類不同的保險代理人都分別規定了其各自應具備的條件。
保險代理人因類型不同業務范圍也有所不同。保險代理公司的業務范圍是:代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查和理賠等,兼業保險代理的人業務范圍是:代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財產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人只能代理家庭財產保險和個人所有的百經營用運輸工具運輸工具保險及手續三者責任保險等。人壽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能代理個人人身保險,個人人壽保險,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個人健康保險等業務。
為使保險代理人行為規范化,我國保險法律法規對其展業活動規定有一系列的展業規則。主要內容包括:保險代理人只能為經保險監管機關批準設立的保險公司代理保險業務;代理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人亦能為一家人壽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保險代理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得有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或降你保險費率,強迫或引誘誤導投保人,挪用或侵占保險費等損害保險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保險代理人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視為保險公司直接承保業務,保險代理人不利從中提取代理手續費德行。另外,保險公司必須建立,健全代理人委托,登記,撤銷檔案資料,同進度向保險監管機關備案。
保險代理人的職責:
--為客戶進行風險評估,制定保險計劃甚至制定包括管理財務風險、發展戰略風險等在內的綜合風險管理計劃;
--為客戶選擇最合適的保險公司,并可作為客戶代理人與所選保險公司簽定保險合同;
--監督保險合同的執行情況并協助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