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協議不履行怎么辦_簽訂了協議,公司不履行怎么辦?
特邀律師
怎么辦?
依我之見:這一下子好了,省得你成天去找債務人求爹爹告奶奶,甚至冒非法討債的法律風險。因為你的債權是經過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并作出了民事判決的,一旦該判決依法生效,你就有權向人民法院執行部門申請強制執行。
你問如果經與敗訴協商達成還款協議而對方不執行丶轉移財產怎么辦?
依我之見一一如果對方不信守協議的承諾,你可以根據原生效的民事判決再次向人民法院執行部門申請按原生效民事判決強制執行,而法院的執行部門依法會根據你的執行申請依法查封丶扣押丶凍結丶劃拔被執行人的有關財產;如果被執行人有耍賴不執行的情形,人民法院有權將其列入老賴的黑名單限制其旅游丶坐飛機丶坐高鐵丶子女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公安丶檢察丶法院有權追究其“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罪”。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具體來說有以下幾種責任承擔方式:(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②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③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4)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損害賠償的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首先公司欠付貨款并且在已經簽訂還款計劃的情況下,依然未能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只能說明該公司支付能力出現問題或者對于提問者的貨款不愿意按照約定進行支付,這種情況下,可能訴訟確實是最后唯一的解決辦法。
同時提起訴訟時建議最好準備好欠付貨款的相關憑證,比如:買賣合同,發貨單、還款計劃、催繳通知等材料證明案涉合同合法有效,而你方作為賣方在已經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對方應當依法履行支付貨款的義務,在簽訂還款計劃的情況下,再次未能按照約定履行,故而提起訴訟,主張判如所請!
最后建議在提起訴訟前先大致了解對方公司的經濟狀況,是否處于公司經營困難時期,是否有其他可予以執行的財產,以便在提起訴訟時提前進行保全,便于后期權益的實現。
您好!如果雙方都沒有履行好自己相應的責任,雙方可以協商來廢除這個合同。要看具體合同條款判斷,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一般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義務,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辯權,先履行的一方若無法證明其不履行有免責事由,會構成違約。如果合同中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時間,一旦合同到達終止時間,可以自然終止,但一般不影響違約責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時履行,雙方都沒有履行,可能導致雙方違約,按照違約條款確認各自的違約責任(違約條款不一定是對等的,而且很可能違約計算標準也不相似)。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行性規定,應屬于有效合同,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你可以請求對方繼續履行,必要時可以收集證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維權。
如果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離婚協議會被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如果一方不按協議履行,另一方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經法院審理判決后,對方仍拒絕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據生效的法律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是夫妻內部之間的約定,本身沒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當事人不能直接根據離婚協議的約定,請求法院對不履約一方采取強制措施。如果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導致協議內容并非自己真實意思的,受欺詐、脅迫的一方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