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交警不開認定書_交警不開事故認定書,下一步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
首先,對于你們來說,這是一起逃逸事故。逃逸事故應當是在人車到案后十個工作日內或者你們寫書面申請要求出具逃逸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情況下,交警部門才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否則,逃逸事故是沒有辦案期限的,因此要么就是人車不明(或者一個不明)的情況下,出具逃逸事故責任認定書。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沒有購買逃逸險的話保險公司只承擔70%。但這種情況是你方寫書面申請的情況下,交警部門才會出具的。
或者就是人車到案后,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因此,出具事故證明,顯然和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的規定相駁。
雖說,對于此類只有物損的逃逸事故,在對方拒絕出面的情況下,很難走更好的辦法。但既然已經有人代對方出面,應當是可以明確駕駛員的。但不管怎樣,出具證明總是不合適的。
最后,實際上,不管對方有無其他情節,你們可以要求對方的賠償,法定的只有將車輛維修好的維修費。
我是胖虎答車險,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正常情況下如果責任非常明確并且保險公司認可,是可以賠付的,像倒車撞正常行駛,拐彎撞正常行駛,追尾等都是不用開事故認定書的,那么事故認定書是什么情況下需要開呢?一 事故責任不明確,雙方都不承認自己的責任。二 保險公司對這起事故有意義,例如懷疑車主有喝酒、換人等嫌疑。三 懷疑事故造假。這幾種情況都是需要提供事故認定書的。
我是胖虎答車險,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關注我了解更多車險資訊。
對方就是想黑你幾個錢。他不構成傷殘級別,不用賠償傷殘賠償金,只是按照過錯來劃分醫療費。15天內必須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你不調解,讓對方到法院起訴你,對方申請保全你車,你提供擔保,提出車來,讓對方不能得逞。
交警只要受理了就必須出交通事故認定書一、 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做出的時間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相關規定,總結如下:1、 交警應當在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書;2、 對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查獲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作出;3、 對于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得出結論之日起五日內作出。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能延遲做出的情形由上文規定的時間可了解,一般類型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會在10日內可作出,特殊情況:1、 侵權車輛和侵權者身份不明,即無法查獲肇事車輛和駕駛人。這種情況下責任認定書只能待肇事案偵破后10日內制作,但受害人及其家屬享有向交警咨詢案件偵辦情況的權利,交警部門應當配合告知;2、 案件需要檢驗或者鑒定的,據法律相關規定檢驗或鑒定在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一般期限為20日,超過的需經上一級部門批準,最長不得超過60日。3、 綜上所述,除了因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外,一般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在10日內制作,需要鑒定或檢驗的一般在20日左右,特殊情況最長的會需要兩個月。三、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遲遲不出可采取的措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9條相關規定,交通事故逃逸案尚未偵破的,受害人一方有權要求交警部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警部門自接到書面申請之日后10日內做出認定書。據此,受害人一方可及時跟進交警了解進展,在必要時候可以主動向相關部門申請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具體的申請方式需以書面形式進行。
1、交警的說法明顯是違法的。正常情況下必須出具事故認定書,不論是否打官司或者調解,責任認定都是前提。2、對于事故認定書,法律有明確的期限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于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實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并可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對于復雜的交通事故: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書面申請)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證明,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