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責任認定書有什么用_交警的責任認定有什么用?
特邀律師
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一種證據,如果其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你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其上一級交警隊要求復核(僅限一般程序處理的事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中如果有證據證明交警隊的事故認定書確有錯誤,法院可以對有錯誤的認定書不予采信,不將其作為定案的根據,并根據法庭的調查和辯論結果重新劃分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十日內向是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打官司基本上是打證據,只要證據充分,應該能贏。
那是保險公司賠付的法律依據。總不能無責任方要求怎么賠,賠多少,保險公司就賠多少。否則,遇到不好說話的獅子大開口,整個保險公司賠出去,對方也不一定滿意。
在簽責任認定書前,雙方都應該了解交法規定,尤其是受害方。如果事故雙方都已經簽了責任認定書,1、受害方應該在對方責任范圍內得到賠償,包括財損、人身傷害、殘疾及其撫養人口等;2、受害方如果有充分依據證明對方有更嚴重的違法行為,可以向交管上級申請復議,也可直接起訴到法院,以求得更有利于自己的判罰;3、受害方不能根據自己的想象漫天要價,責任大小自己承擔。應該說法律是相對公平的,人情卻是另一回事。
上個星期在停車場被一個女司機貼著車屁股停著,女司機在街上,我上車等女司機倒出去,我也跟著往后倒,突然女司機停下來了,我也跟著剎車停住了。這時候女司機來了一把騷操作,突然往左前方行駛,她右側車頭剮蹭到了我車尾左側方。我按喇叭下車了,女司機才下車,表示不承認是她撞我而是我倒車撞到她了。
打122報警,出警警察拍了現場,女司機不肯私了,于是警察讓我們第二天早上去事故處理中心開具責任認定書。結果第二天交警二中隊負責輕微事故認定的人直接說我有次責,讓雙方互相走保險!我問交警有我次責有什么責任,這貨居然說我太斤斤計較?我???再三追問憑什么判定,撞我的女司機在旁邊說我倒車太快了,讓她太緊張了。我???然后這個交警就說我倒車離后車太近。我???首先我是停車狀態,我被撞怪我停車離后車太近,他怎么不說女司機貼著我車屁股停呢?其次,有沒有那條交通法律法規條例有相關規定?再說了,我是左側后方被女司機右前方剮蹭,如果太近怎么撞到我左側后方,應該直接撞到后方才對。交警支支吾吾不上來,又說我太斤斤計較。我???
這個交警這時候也來了段頭口騷操作,說他兒子在南京上班,前幾天追尾了一輛出租車,走保險,連帶誤工費賠了1000多,直接走的交強險,讓我也直接走交強險,第二年保費漲不了100塊,已經很劃算了。我???你特么你兒子追尾人家出租車活本來就是全責該賠錢,關我鳥事?又不是我特么追尾女司機,是我被女司機追尾好么,應該是女司機全責,憑什么還要我出險?該交警又說我太斤斤計較。我???
最后我拒絕在事故認定書簽字,交警有點著急,就說再調監控看一下,讓我坐這等著,女司機直接簽了字就跑了。從早上9點一直等到11點,不讓我走,最后這個交警來一句調負責監控的人太忙了,讓我自己去找。我???我可去你 的吧,直接走人。
現在已經一個星期了,還沒給我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