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違約金怎么算_勞動合同的違約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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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勞動合同法>>明確只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種違約金: 1.用人單位出資讓勞動者去培訓,可以約定服務期違約金,但金額最高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支出的培訓費用,且按約定期限逐年遞減. 2.關于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的保密協議,可以約定競業期違約金,約定勞動者在離職后一段時間不得到同類的公司就職.但最多不得超過兩個月,離職后原用人單位需按月向勞動者支付不能到同類單位任職的經濟補償,否則勞動者不算違約. 現在來說說各種情況: 一.勞動者自動辭職的. 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有上述第1點,勞動者需支付違約金,如果上述第2點,在收到用人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后違約要支付違約金. 如果沒有上述情況,勞動者不需支付任何違約金,就是合同里約定了也無效. 二.由于單位違法,勞動者提出辭職的, 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上述第1點,勞動者不需支付,有第2點的按一的做法. 三.勞動者無過錯,單位提出解除的. 如有上述第1點,勞動者不用支付,如有第2點按一的做法. 四.由于勞動者的重大過錯,單位提出解除的. 按一的做法. .合同未到期,公司裁員. A)08年前部分從入職到2007年12月31日每工作滿一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計算,這里說的月工資按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勞動者的平均工資為基數. B)08年后部分從2008年1月1日開始每工作滿一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足6個月部份支付半個月,超過6個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計算,這里說的月工資按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勞動者的平均工資為基數;若平均工資高于當地社平工資3倍,只以社平工資3倍為基數. C)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需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這里說的月工資按解除勞動關系前1個月勞動者的工資總額. D)如果違法解除合同,就是"沒犯什么大錯誤",單位提出裁員,而與你協商不一到的,A,B項雙倍計算.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
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那么違約金是怎么算的呢?合同違約金數額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所遭受損失30%,超過30%的,可以請求法院適當予以減少。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等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我是職場老劉,關注后可隨時咨詢職場問題。
《勞動合同法》有約定,只有兩種情況,企業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具體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由用人單位出資約定服務期培訓協議的,勞動者未有服務滿服務期,應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違約金=培訓總費用/服務期*未服務的時間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可以與掌握核心技術、機密的高層或技術人員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在解除勞動關系后要求勞動者在一定時間內不可以從事哪些行業或工作,但最長時間不超過二年,而且企業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如果勞動者違反約定,需支付違約金。具體計算公式以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為準。
以上就是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和公式。
希望以上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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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