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可以追究誰的責任_電信詐騙能破案嗎?
特邀律師
只要是詐騙類的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或者起訴到法院,兩者選擇其一即可。
目前詐騙主要還是以報警為主,直接到當?shù)嘏沙鏊鶊缶蛘邠艽?10報警,110報警中心會安排就近的派出所民警與受害人聯(lián)系做筆錄。
電信詐騙案是可以進行破案的。
發(fā)現(xiàn)詐騙事實或者詐騙嫌疑人的,應當及時撥打110或者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
對于利用網(wǎng)絡、電信從事詐騙活動的,建議通過12321舉報中心進行舉報,防止更多人上當受騙。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fā)現(xiàn)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零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guī)定。
關于電信詐騙構成犯罪的,是按照詐騙罪的量刑規(guī)定進行處罰的。當電信詐騙在達到犯罪數(shù)額時,就會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就達到“數(shù)額較大”。及時退回贓款,悔罪態(tài)度較好的可以爭取從輕發(fā)落。
刑法中關于詐騙罪的量刑分三個級別:
1、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財務人員因為電信詐騙等原因給單位(非公)造成了損失,如果財務人員與詐騙犯罪分子有共謀,那么財務人員就負有職務侵占方面的刑事責任,當然對于侵占的本單位財物也負有退還的民事責任
根據(jù)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行為人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勾結,利用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將該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的,以職務侵占罪共犯論處。
非法占有的手段,多種多樣。參照最高法院對于貪污罪犯罪手段的解釋,職務侵占罪犯罪手段應該也包括侵吞、竊取、騙取或者其他非法占有的手段。
所以說,單位工作人員伙同他人,利用其職務便利,共同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會涉嫌職務侵占罪。
二、財務人員在沒有過失的情況下,因為電信詐騙等原因給單位造成了損失,財務人員不負刑事責任,也不負民事責任
民事賠償責任是因為違反民事義務產生的,民事義務則是基于法律規(guī)定或雙方約定產生。
財務人員被單位聘用后,在法律規(guī)定、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和與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約定的范疇內履行自己的職務,財務人員的行為就是職務行為,職務行為的法律后果單位承擔。
在財務人員沒有違反法律規(guī)定、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也沒有違反與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的約定,也就是說財務人員在沒有違反民事義務的情況下,其民事賠償責任是不會產生的。
三、財務人員在有過失的情況下,因為電信詐騙等原因給單位造成了損失,應根據(jù)其過錯大小承擔責任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jù)是法律規(guī)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規(guī)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也就是說,如果勞動合同有約定,勞動者因為個人過錯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民事賠償。
怎樣算是個人過錯?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財務流程,對單位的財務建賬、財務支出負有謹慎義務,遵守了這個義務,就沒有過錯;沒有遵守這個義務,就有過錯。
實踐中,為了防止用人單位將風險轉嫁給勞動者,一般在認定勞動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形下,才能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除此之外的職務行為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不得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shù)姆秶彩侵苯咏洕鷵p失,這個損失由用人單位來證明。
財務人員因為電信詐騙而給單位造成損失,如果財務人員有過錯,財務人員就應該承擔一定民事賠償責任。
不過,我國刑事訴訟中一般實行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則。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是詐騙犯罪分子的詐騙行為直接造成的,因此,討論單位損失的賠償問題,不能拋開對詐騙犯罪分子的刑事追究和追贓。
至于具體的問題怎么處理就要看具體的案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