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證據文字整理格式_錄音證據以文字形式書寫怎么寫?
特邀律師
律師專業解答: 錄音證據再提交法院的時候要整理成文字的形式,具體格式可這么寫: 某某與某某的錄音整理 時間: 年 月 日 某某:......... 某: 。。。。。。。 某某:。。。。。。 某;........... 這樣就可以,主要是為了方便法官利用錄音證據。
法官要求打出來,是因為要入卷,這種沒有實物的證據要入卷只能變成文字或圖片,讓你自己刻兩張盤是怕證據損壞,你自己保留一份,給法院一份,法院是為了入倉庫,u盤能不能提交聽法官的。還有一件事,就是你要向法院提交你錄音的原始載體,否則對方會以各種理由說你這個證據是假的
是的。光盤作為證據提交,但使用不方便。所以,現實中必須有光盤的文字整理件。當庭出示文字件直觀,閱讀時間短,使法官能即時了解透案情,對判案有幫助作用。
要求不一樣,轉寫的格式自然也不一樣。
但是你說的錄音需要作為證據,那自然要和錄音保持一致,否則就沒有不能作為依據,我們是專業做錄音整理,平時做錄音是都會提前溝通好轉寫的要求,一般錄音證據的必須要保持一致。
錄音千萬不能剪輯,用手機或錄音筆進行錄音后,刻制成光盤3份(打字店可做),書面材料要記錄每句話,不能刪減,見: 錄音整理記錄錄音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時 分錄音地點:錄音人:在場談話人:(手機錄音時寫雙方通話的手機號碼)整理人: 本次談話錄音時間總長 分 秒,證明以下內容:甲( 分 秒— 分 秒):“ ?!币遥?分 秒— 分 秒):“ 。”……
把會議錄音整理成文字,真的是一件費時費力的事。作為你的本職工作,也必須完成,煩也沒辦法。
一般情況下,領導比較書面,比較正式的講話,沒有別的辦法,你只能一字一句的去記錄,整理成正式的講話文稿,其實也簡單,因為領導的講話已經就是一篇成型的稿子,你不需要去提煉總結,如實記錄就行。
如果是交流發言,臨場發揮式的講話,就難度大了,費時費力,還必須學會提煉總結概括的能力。想要提高點效率,我的體會和建議,就是必須在開會期間盡最大努力的去認真記錄,做足功課,打好基礎,不能完全f依靠錄音筆,會后整理時才會事半功倍。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你完全依靠錄音筆,會議期間不作記錄,會后你必須把3錄音完整的聽至少兩遍,才能大致總結概括出來領導的講話要點,有了要點,才能搭起講話框架。比如,講話分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方案措施,做好整改落實三個方面,你就得先把這三個方面的大標題(即核心要點)定好,再定每一個大標題下面的小標題(小的方面),然后才能去充實完善每一個段落的內容。這樣整理起來,絕對的費時費力,超級費腦。
第二,如果你會議期間,就專注認真聽講,最起碼能把領導講話的大標題,幾個大的方面,領導強調的幾個重點記錄下來。這樣這篇講話就有了清晰的脈絡和架構,會后你只需要選擇性的去聽每個段落下面的具體內容即可。
所以,提煉領導的講話要點是最難的,如果沒記錄下來,就得去反復完整的聽好幾遍錄音,才能有思路,況且還不一定準確。就像蓋商務樓一樣,先把樓體的主框架搭起來,再一間一間的去施工。必須會前認真記錄,打好基礎,會后才會省事些,沒有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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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錄音證據在證據類型中屬于視聽資料的一種,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當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遞交錄音證據的,應該將相應的錄音刻錄光盤,并將相應的錄音內容整理成文字形式,以便于雙方當事人進行質證,也有利于仲裁庭審理。
錄音證據,如果有很多人同時發聲,如果文字整理不要整理與你要證明的內容無關的東西。另外,如果是錄音證據,應當提供原件,不能修改、整理,否則就沒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