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_婚后買房只寫一人的名字,離婚時會怎么分割?
特邀律師
分兩種情況,第一是婚前購房,房款全部付清的,那該房產視為一方的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第二是婚前購房,貸款在婚后償還的,此時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進行處理。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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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倆帶著房產證、雙方身份證,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到當地不動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交納相應的費用即可。
謝邀 婚后買房沒有特殊材料補充說明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財產一人一半。
買房時應當考慮充分,夫妻關系好沒有必要在意寫一個人還是兩個人,如果經常鬧矛盾的就要注意了。
房產證上只寫老公一人的名字,如果離婚了會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個自然是不一定。
我們在認定房產權屬的時候,自然是先看房產證。如果房產證登記兩個人名字,那房產自然是屬于共同財產。夫妻關系比較特殊,除了根據《物權法》有關規定以外,還要根據《婚姻法》等有關規定來確定。明年以后這些法律就整合到《民法典》。當然,明年最高院肯定會出臺大量的司法解釋,以指導法院審理案件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關于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個要看主要看購房資金來源和購買時間來看。當然,是否全款購買,這個也將影響雙方共有的份額情況。
1、房產若是老公婚前全款購買,那這個房產自然是男方的個人財產。不管離婚不離婚,這都是個人財產。除非男方有辦理加名,或者公證贈與,或是其夫妻財產約定以外。
2、房產若是婚前付首付款購買。因為婚后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不管是誰還貸,那都是屬于夫妻共同還貸。按規定,夫妻共同還貸所對應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婚后購買。這種情況主要是以購房資金來源認定。如果購房資金是來自于婚前個人財產,那這只是婚前財產的一種表現形式轉化,并不影響財產的本質及權屬,房產仍然屬于個人財產。當然,考慮到夫妻關系的特殊性,個人認為這里存在一個舉證問題。考慮到婚姻存續關系期間的收入原則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男方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購房資金來自婚前個人財產,因房產是婚后購買,那原則上就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父母出資購房。這種情況也將影響權屬認定。婚后父母全款購房,并只登記在一方名下,那視為父母對子女單方贈與,房產應當認為個人財產。如果婚后父母只是出首付款,那按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這種情況應當視為對雙方的贈與,房產屬于雙方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