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需要支付贍養費_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不付贍養費?
特邀律師
贍養費標準的法律依據有:《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費在以下情況下可以不付:(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說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被害子女自愿贍養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哪些情況下必須給老人贍養費?一般情況是父母沒有退休金,失去勞動能力了,作為子女就應該給父母贍養費。我說我們家吧,我和愛人是78年結婚,83年我們和公婆分家,分家后每月交給公公婆婆10元錢,我丈夫當兵,那時候每月軍帖是30多元,我和兒子都在農村,生活很艱苦,丈夫在家是老大,公公婆婆50歲,小叔小姑都沒有結婚,所以我們必須幫公公婆婆分擔經濟困難,到現在我們還是給婆婆拿贍養費,從10元到幾百元幾千,每年都在上漲,現在每年是5000元,公公在2003年去世,只剩婆婆。我想,給老人拿贍養費是我們做兒女應盡的義務,父母把我們養大,我們就應該養她們的老,讓她們過好晚年生活。
獻上婆婆的相片,看她老人家很幸福吧,我們兄妹五個,都很孝順我的婆婆!祝愿婆婆健康長壽!
老人多大沒有標準,也沒有規定,兒女成年了,有了經濟來源,能力允許,就應該負擔起贍養老人的義務,再說老人只要還有勞動能力,還有經濟來源,應該也不會刻意去要求子女支付多少贍養費,如果是特殊情況,老人年齡不算特別大但是因為身體不好喪失經濟來源,兒女就應該承擔起贍養義務。
離婚雙方不是贍養與被贍養的關系,不用支付贍養費。但是,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了扶養費和扶助義務。如果是訴訟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我國法律并未規定離婚時撫養費的標準,雙方離婚時,對于共同財產的分配,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