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立一份有效遺囑_怎樣立遺囑有效?
特邀律師
對于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去考慮。要想訂立一份有效的遺囑其實并不難,只要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就可以了。但是要想訂一份無爭取的遺囑那就比較困難了。
因為遺囑是否有爭議,要取決于幾個繼承人之間對于遺囑是否認可。即便遺囑本身沒有問題,但是其他繼承人就是不認可,就是認為它有問題,那恐怕也得通過法院起訴的方式來確認遺囑的效力,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所以有效是簡單的,但是無爭議是困難的。
所以我們在這只能解決遺囑有效還是無效的問題,至于其他人認不認可?那實在是管不了了。
訂立一份有效的遺囑,關鍵是要把握兩個方面,形式要件和內容方面都要有效,形式要件指的是遺囑本身的格式或者必要的一些條件都要具備,比如,自書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親筆手寫,并且簽上自己的名字,日期,還可以按上手印,這樣的遺囑至少從形式上是完整的。如果是代書遺囑,必須要有兩個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才可以,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另一個在旁邊做見證,兩個見證人和立遺囑人都要簽字,這些都是屬于形式要件的范圍,如果不符合這些規定,遺囑就是無效的。
除了這些形式要件,還要保證遺囑本身的內容要合法。比如,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不能處分他人的財產。同時,立遺囑人在立遺囑的時候必須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精神上要保持清醒,遺囑確實是出于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等。
只有形式要件和遺囑內容都完全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遺囑才是有效的。即便其他人不認可,我們也可以理直氣壯的去院打官司,因為法院最終也會確認遺囑的效力,只要遺囑有效,遺產就應當按照遺囑的約定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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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自己寫一份合法有效遺囑是完全有可能的,這里面會涉及到一些書寫的形式、要求。在遺囑有效期上,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遺囑為準,其中,在目前繼承法規定中,公證遺囑優先。并沒有明確規定遺囑寫完之后的有效期限。
以下詳細介紹一下。前提是“自己寫”遺囑:
如何自己寫一份合法、有效的自書遺囑?
自己寫遺囑,在繼承法中規定的遺囑形式上,叫做“自書遺囑”。當然,訂立人本人要有自己書寫的能力,這是必要條件。
合法有效性的關鍵要素包括三類:
1.自己書寫的三個關鍵前提條件
條件(一):訂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訂立人本人是頭腦清醒、思維正常、意識清晰的。這是能夠確保本人可以真正表達自我意愿的前提。注意,這里主要指的是“頭腦”,與肢體、行動上是否方便沒有什么關系。
最好的證明,是由醫療機構、或者精神鑒定機構出具有關精神方面的評估證明。
條件(二):遺囑必須是本人自愿的意思表示。
因為遺囑中主要涉及到的是財產分配問題。所以,肯定是跟“利”有關。訂立人怎么去分配利益,必須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脅迫、誘導,必須要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來寫。
關于這方面的證明,比較好的方式是關于遺囑訂立過程中的證據的采集,后面展開說。
條件(三):遺囑中涉及到的財產,必須是訂立人個人合法財產。
這個需要訂立人自行判斷,情況比較多。舉一些例子:例如房產、銀行卡等,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很大情況下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訂立遺囑中,就不能將這些財產全部訂入遺囑,否則會導致遺囑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2.遺囑的內容格式如何書寫?
(一)開頭:寫明“遺囑”兩個字
(二)內容:參照如下表述形式:
本人xxx(身份證號xx)去世后,將xx(位置)xx房子(房產證號xxx)中我的份額由xx(本人兒子,身份證號xx)全部繼承。
注意幾個關鍵點:
人的信息、財產信息必須唯一,不能產生模糊歧義。
訂立人給出去的份額、繼承人繼承的份額講清楚(常用的詞語:全部、1/2、40%等)。
繼承方式用詞準確(采用“繼承”詞語)。
(三)結尾:訂立人自己簽名、寫好年月日,最好按上手印。
另外要注意:整張“紙”不能出現任何其他人的筆跡字樣。
3.訂立過程的證據留存
證據是特別重要的有效性證明!
很多時候朋友們都在問“遺囑怎么寫”。其實訂立過程中證據留存的重要程度,某種程度上是大于遺囑本身的!未來一旦產生糾紛,往往是對遺囑訂立過程提出質疑!
關鍵證據包括: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評估或者鑒定證明。
訂立人在書寫遺囑期間的筆跡樣本、指紋等(用于證明遺囑是本人書寫的)。
最好訂立人書寫全程錄音錄像(這是可以作為證明訂立人精神狀態、自我意思表示的輔證)。
最好有兩個無利害關系見證人現場見證(也是關鍵證據,需要有個見證書)。
所有涉及到的人、財方面的證明(例如,房產證、銀行卡、身份證、戶口簿等的復印件)。
以上所有證據、包括遺囑原件,均不能進行二次修改,訂立完成之后,保存好、封裝,確保不具備篡改的可能性。
常犯的錯誤
以下把自書遺囑訂立過程中常犯的三類錯誤說一下,一定要避免:
別人幫忙修改幾個字。我們前面說過,不能有任何其他人的筆跡。有些老人寫累了、個別字寫錯了,子女幫忙寫兩筆、幫忙修改一下,都視同無效。
打印一份,自己簽名。打印遺囑目前的判定上,最基本的原則是要證明自輸入、打印至最后簽字全過程,必須是訂立人本人完成。并且即使這樣,因為目前的繼承法中沒有規定這種形式,所以判決結果有風險。
兩位老人合寫一份。同樣,遺囑形式無法界定,有失效風險。
做到以上幾點、避免錯誤,是可以讓自書遺囑做到合法有效的。
最后還有一條提醒,非常重要:遺囑最后必須要妥善保存好,千萬別因為各種原因導致遺囑丟了、被改了、污損了,否則也是白訂立。
公正處出具書面材料合法公正,
立遺囑能免除遺產分割帶來的諸多麻煩,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因種種原因導致遺囑無效的案例比比皆是。
立遺囑時應注意些什么問題呢?和小律一起來看看吧!
1、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即成年人立遺囑時應當神志清楚,能正確表達自己意愿。
2、遺囑人的遺囑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如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
3、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4、遺囑人可以撤消、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消、變更公證遺囑。
5、遺囑應符合形式要件。
依《繼承法》,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其中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a、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b、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c、錄音形式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d、至于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情況下遺囑人才能立口頭遺囑,并應當有兩名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公證,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后,若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父母立遺囑原本是為了讓子女過的更好!避免日后事與愿違,父母立遺囑時一定要注意以上幾個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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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寫遺囑必須要滿足下面這5點要求如果不滿足可能會導致遺囑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立遺囑人須具有設立遺囑能力
這里的具有設立遺囑的能力是指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2、遺囑只能處分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遺囑中處分他人財產的,相關部分無效。多見于夫妻一方在立遺囑時將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另一方財產進行處置,可能會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所以在立遺囑前需要明確區分,一方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3、遺囑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遺囑人是在受到脅迫、欺騙時所立的遺囑,遺囑無效。
4、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繼承人的繼承權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5、遺囑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像留有遺囑將財產給“小三”繼承的,這部分遺囑內容將視為無效。
其次你是自己想書寫遺囑那就屬于自書遺囑還需要注意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遺囑人應親筆簽名,并注明立遺囑時的年、月、日。案例中自書遺囑注明的日期是1914年,屬于重大的瑕疵,未滿足自書遺囑形式要件,最終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實踐以下表述的自書遺囑在產生爭議時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如寫有 “我走了以后”、“我離開以后”的自書遺囑,不能指向是 “去世后”的;如僅將房屋的使用權遺贈給指定的繼承人,未明確所有權歸屬的。所以自書遺囑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可執行,如果自書遺囑的內容模糊,且出現歧義,該自書遺囑可能無效。
老人私自立的遺囑屬于自書遺囑,如果滿足以下條件是有效的:(1)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2)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3)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4)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5)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立遺囑人所立的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只要遺囑內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只有公證遺囑才需要提交材料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一般遺囑公證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2、立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折、存單,銀行卡、基金股票賬戶證明、車輛登記證、行駛證等。3、遺囑草稿。根據《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遺囑人以遺囑的形式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無效。因為夫妻中一方無權立遺囑處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財產,一方只能立遺囑處分屬于自己那部分的財產,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遺囑處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財產,該遺囑部分有效。遺囑中處分自己財產的那部分有效,遺囑中處分配偶一方財產的部分無效。法律依據:《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遺囑人以遺囑的形式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無效。因為夫妻中的一方無權立遺囑處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財產,一方只能立遺囑處分屬于自己那部分的財產,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遺囑處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財產,該遺囑部分有效,部分無效。遺囑中處分自己財產的那部分有效,遺囑中處分配偶一方財產的部分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