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必須具備的要素_如何立一份無爭議的遺囑?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特邀律師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師。
見過很多遺囑被判無效的案例,一旦被判無效,損失可不是一張紙那么簡單,本來可以坐擁成百上千萬的遺產,可能就因為那么一兩個關鍵點出了岔子,你就白白地做了一場白日夢。
先答本題。
咱國家的繼承法是1985年實施的,距今已經33年了,這33年這世界發生的可不僅僅是天翻地覆的變化,可,繼承法沒變,其穩定性堪比美國憲法。就我國法律更新修改的速度來說,這繼承法可以說是當之無愧的釘子戶。
開個玩笑。
釘子戶的特點是默守陳規,死板教條。
比如這遺囑的法定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審查一個遺囑是否有效,先看是不是滿足了形式要件。比如:某老兩口共同立了一份遺囑,把遺產全部給兒子繼承,閨女一邊涼快,男方執筆并簽自己的名,女的在上面簽名摁手印。這遺囑有問題沒有?看似沒有;是不是真實意思表示?當然是,特別是老太太,重男輕女啊,生怕家產讓閨女分了去。
可,后來這案子訴到法院,法院判決該遺囑部分有效,即老爺子那份,符合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老太太這邊,算代書遺囑,但沒有見證人,所以,無效。
就這樣,老爺子遺產按遺囑繼承,老太太的遺囑無效,按法定繼承,讓閨女分走了其中一半,總數的四分之一。不知道老太太地下有知,會不會氣得直跺腳。
老爺子的遺囑為什么有效?因為它滿足繼承法規定的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自己親筆書寫,本人簽名,有日期。
自書遺囑符合以上形式要件,處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財產,意思明確,就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經常有人對自書遺囑提異議,要求鑒定。這就需要保留立遺囑人在同一時期書寫在其它地方的字跡,以備鑒定使用。
實踐中,真有人偽造遺囑,還有人咨詢我:偽造遺囑可不可以?
我的回答當然是不可以。
偽造遺囑不是偽造遺囑這么簡單,涉嫌侵吞他人財產了,我認為,重者可以構成刑事犯罪。
請自重。
對于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去考慮。要想訂立一份有效的遺囑其實并不難,只要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就可以了。但是要想訂一份無爭取的遺囑那就比較困難了。
因為遺囑是否有爭議,要取決于幾個繼承人之間對于遺囑是否認可。即便遺囑本身沒有問題,但是其他繼承人就是不認可,就是認為它有問題,那恐怕也得通過法院起訴的方式來確認遺囑的效力,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所以有效是簡單的,但是無爭議是困難的。
所以我們在這只能解決遺囑有效還是無效的問題,至于其他人認不認可?那實在是管不了了。
訂立一份有效的遺囑,關鍵是要把握兩個方面,形式要件和內容方面都要有效,形式要件指的是遺囑本身的格式或者必要的一些條件都要具備,比如,自書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親筆手寫,并且簽上自己的名字,日期,還可以按上手印,這樣的遺囑至少從形式上是完整的。如果是代書遺囑,必須要有兩個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才可以,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另一個在旁邊做見證,兩個見證人和立遺囑人都要簽字,這些都是屬于形式要件的范圍,如果不符合這些規定,遺囑就是無效的。
除了這些形式要件,還要保證遺囑本身的內容要合法。比如,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不能處分他人的財產。同時,立遺囑人在立遺囑的時候必須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精神上要保持清醒,遺囑確實是出于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等。
只有形式要件和遺囑內容都完全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遺囑才是有效的。即便其他人不認可,我們也可以理直氣壯的去院打官司,因為法院最終也會確認遺囑的效力,只要遺囑有效,遺產就應當按照遺囑的約定進行分配。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咨詢,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咨詢!
立遺囑能免除遺產分割帶來的諸多麻煩,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因種種原因導致遺囑無效的案例比比皆是。
立遺囑時應注意些什么問題呢?和小律一起來看看吧!
1、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即成年人立遺囑時應當神志清楚,能正確表達自己意愿。
2、遺囑人的遺囑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如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
3、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4、遺囑人可以撤消、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消、變更公證遺囑。
5、遺囑應符合形式要件。
依《繼承法》,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其中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a、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b、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c、錄音形式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d、至于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情況下遺囑人才能立口頭遺囑,并應當有兩名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公證,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后,若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父母立遺囑原本是為了讓子女過的更好!避免日后事與愿違,父母立遺囑時一定要注意以上幾個關鍵點!
==========
點擊右上角,關注律師說,共同解析法律熱點,學習法律知識!
首先,個人遺囑如你所述已經有日期、簽名、手印的,還要區分遺囑內容是自己書寫的還是他人代為書寫的。如果是自己書寫的,符合有效的基本要素,不公證一樣可以產生遺囑的效力。如果是他人代為書寫,自己簽字按手印的,還需要見證人在場并簽署,且該見證人不能是利害關系人,否則無效。
其次,這種具備基本有效要素的遺囑不能含有以下效力瑕疵:
1:立遺囑人不能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立遺囑時精神病犯發等;
2:非被脅迫、偽造;
3:涉及到無權處分的財產,該部分無效;
4:違法的遺囑內容,違法的部分無效;
5:沒有為弱勢繼承人保留部分遺產,該部分無效;
6:多份遺囑相沖突時,新遺囑會導致舊遺囑失效,經公證的遺囑效力高于未經公證的遺囑。
所以,立遺囑時要充分注意以上要點,以避免所立遺囑不能達到目的而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