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取公積金判刑_非法提取公積金的處罰?
特邀律師
非法提取公積金將“禁提禁貸” 昆明首例套取公積金案件偵破后,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鄭重提醒廣大市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提取住房公積金。為保證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防范圖謀不軌分子損害職工的合法權益,請繳存職工嚴格按照《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昆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提取,公積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強調,職工本人繳存和所在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所有權雖屬職工個人,但住房公積金繳存者要正確依法行使權利,提取住房公積金要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憑真實、合法的有效材料辦理。如職工利用虛假資料提取住房公積金,一經發現,除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外,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依法采取相應的行政處理措施,包括責令限期退回騙提款項,自追回之日起2年內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雖然刑法中并未明文規定非法套取公積金的行為是犯罪,但在司法實踐中,非法套取公積金的行為,如果數額達到六千元,就以詐騙罪來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要承擔刑事責任。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是: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后,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后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看你說的哪種,一種是找人正常途徑,一種是非法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