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詐和敲詐的區別_碰瓷和訛詐屬于敲詐勒索罪嗎?
特邀律師
打110是最好的辦法。如果想做好事等110來了就扶一把。
一個軟賴,一個硬賴。異曲同工
如情況屬實,我認為必須對訛人者進行起訴,因為本身好心扶人,被冤枉成肇事者索賠,雖然最終正式與自己無關,但自身所受到的精神傷害是非常大的,完全可以起訴對方訛詐,但類似情況有些確實不屬于故意行為,坐牢的標準還是達不到的,假如訛人者是專業碰瓷的,就肯定要處以刑罰了!
關于摔倒老人的事件發生后,應采用老人家屬配合公安部門進行搜集證據,然后通過證據向對方提出民事賠償,如對方不予承認,在證據確鑿情況下,應加重對處罰!
假如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扶人者就是撞人者,則絕不可盲目根據“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扶”的猜測作為證據,這樣在雙方都各執一詞的情況下,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扶人者既不用承擔老人摔倒責任,老人家屬也不用承擔誣告扶人者的責任。
可是,如果老人家屬沒有任何證據,還依然起訴扶人者,甚至對其誣陷和惡言相向,甚至出手打人,最終有證據證實不是扶人者所撞,那么扶人者有權對老人家屬提出精神損失賠償!
希望法律對于此類有關社會文明的民事案件,可以謹慎處理,絕不應出現好人做了好事卻被迫承擔責任的錯誤判定,這是對社會文明最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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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回答。
我作為媒體記者,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我知道要想知道碰瓷和訛詐屬于敲詐勒索罪,就必須弄懂碰瓷是怎么回事,訛詐是怎么回事,這兩個名稱又和敲詐勒索有什么關聯?
什么叫碰瓷?碰瓷,原屬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機取巧,敲詐勒索的行為。例如故意和機動車輛相撞,騙取賠償。
那么,法律上有訛詐犯罪一說嗎?法律是這樣解釋的:第一:《刑法》中沒有“訛詐罪”這個罪名。第二:因為沒有,所以無從解釋。第三:因為在《刑法》中有其他類似的罪名,如“敲詐勒索罪”,已經囊括了訛詐的行為。根據罪行法定原則,罪名必須由法律確定。
我們從碰瓷的定義看,它是泛指一些投機取巧,敲詐勒索的行為。所以,碰瓷中有敲詐勒索的行為,因此,碰瓷就等同于敲詐勒索
我可以通過案例說明:
騎車碰瓷被判敲詐勒索
今年7月3日,家住桐柏縣的朱某不慎摔傷手臂,準備去醫院時,突然想起了用碰瓷索要醫藥費的歪點子。
他和表弟謝某合計后,當晚11時許,謝某騎自行車帶著朱某,故意碰上一輛外地牌號的小轎車,朱某倒在地上,大聲喊著“手臂摔傷了”。
兩人威脅車主查某賠付醫藥費,查某被迫答應賠償朱某3000元。由于帶的現金不夠,查某當場給了2000元,然后找機會偷偷報了警。次日凌晨1時許,朱某和謝某在跟隨查某取剩下的1000元時,被趕來的民警抓獲。
辦案法官認為,朱某和謝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民私人錢財,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1年3個月。
那么,從這個真實的案例來看,碰瓷和訛詐屬于敲詐勒索罪。
我這樣解釋夠清楚的了,希望能幫助到你!
訛詐:①假借某種理由向人強行索取 財物。②威脅恫嚇。
敲詐:依仗權勢或手持把柄,巧取豪奪。
保留證俱,宏揚正義
碰瓷不僅會使碰瓷者本身容易造傷亡,甚至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它即詐騙錢財,還危害公共安全,這種人很可惡,建議必須嚴懲.在交通事故的劃分上,只要能證明是碰瓷者,就一定要承擔30%以上的責任,并且根據交通事故的輕重,依據危害公共安全和詐騙罪處罰碰瓷者.如果司機沒有明顯的過錯,則不承擔任何責任.注:碰瓷者只要不是死亡或長期傷殘在床上,也必須出院后服刑.
訛扶自己的人是很卑鄙的,它毒化了社會,這種現象不能容忍,要以訛詐罪處罰.另外對其個人誠信上記上一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