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男方父母首付_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的房產(chǎn),離婚后房產(chǎn)歸誰?
特邀律師
我到是很想問問,你認為有什么地方不公平了?
你這問題很奇葩,父母在婚前給兒子買套房子,難道有什么不對嗎?現(xiàn)在的女孩找男朋友,前提不都是要有房、有車才考慮嗎?父母提前給自己的兒子買套房子,不就是為找兒媳婦加碼嗎?
你這提問真有點不厚道,人家沒房你或許會不予考慮。人家有房了,你又擔心是婚前財產(chǎn),自己分不到一杯羹。由此讓人不得不懷疑,你要的是男方的財產(chǎn)而絕非婚姻。
你婆家這招夠損,他們這是拿房貸當房租了。
可以告訴你,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并登記在父母名下,婚后小夫妻雙方還萬,這套房子對女方來說,沒有任何保障!
第一,這套房子產(chǎn)權(quán)在男方父母名下,與女方?jīng)]有一毛錢的關(guān)系,離婚分不著,房子的升值更沒你什么事;
第二,婚后還貸部分可以算是夫妻共同債權(quán),財務(wù)上叫應(yīng)收款項,但是,如我開頭所言,如果你婆家說,房貸即是房租呢?畢竟你們住的是他們的房子,不是你自己的!即便是債權(quán),也只能實報實銷,就是還了多少要回多少,利息沒有,因為你們沒有借款協(xié)議;
第三,再說繼承。如果這兩位老人立個遺囑,說這房子只歸他們的兒子繼承,與女方無關(guān),那么,你還了這么多年房貸,等他們死后把房子給你老公,居然是你老公的個人財產(chǎn)!你要追討你還房萬的那部分嗎?這筆濫賬還能算清楚嗎?
第四,借用魯迅先生的一句話: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人,這里可以把“中國人”替代成你公婆,他們是不是為了防著兒媳婦以后離婚分房產(chǎn),才想出這樣的損招?
還能怎么看,高房價、高離婚率鬧的唄。
男方父母掏首付買房,多數(shù)情況下都是因為手頭不太寬裕,東拼西湊也就只能拿出首付款了。高房價背景下,對許許多多普通家庭來說,這種情況不足為奇。奇的是房子產(chǎn)權(quán)證登記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卻讓兒子兒媳去還貸。
而持續(xù)多年不斷上升的離婚率,讓做父母的始終揪著心,捏著汗,分分錢都來之不易,“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就容不得半點閃失,出此下策,真可謂“可憐天下父母心”!
然而男方父母這樣做,僅僅出于護犢之情,對未過門的兒媳極不公平,沒有把兒媳當作自家人來看待,說白了就是“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一旦今后婚姻出現(xiàn)變故,兒媳只能凈身出戶。
如果這事木已成舟,而你又對男朋友很有感情,“委曲求全”的辦法只能是盡量采取彌補措施:
既然事情已經(jīng)被做矬,不妨雙方家庭坐下來協(xié)商,把話擺在桌面上講清楚,貸款可以每月按時還,房子暫時也可以是他們的名字,但必須簽訂書面協(xié)議并進行公證(這種情況能否公證需要咨詢),明確房子的出資比例和還款情況,同時男方的兄弟姐妹(如有的話)也要共同簽字。另外就是,今后務(wù)必保留每次還款收據(jù),證明資金去處。
如果男方父母連這一點也做不到,就沒有必要再委屈自己。
歸出錢方,如果有房貸款的話,還貸款的那一塊按現(xiàn)房價平分